最近某市新出了一份文件,是关于职称评审的评审政策解读,基本上也是奠定了年职称的一个基调,我们一起来看关于职称的一些新规吧。
一、职称相关概念概述
职称也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取得一定学历学位、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经过考评后授予的相应专业技术层级职务任职资格;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对个人来说,职称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企业来说,职称可用于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升级、年审等。我国的职称制度从解放初期开始实施,经历了模仿苏联起步、年发展为评定、年调整为聘任制、年完善制度改革四个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才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支撑。职称评审政策作为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对有些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来说,可能会和职称证书混淆一个概念,就是职业资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工作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它包括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它和职称有一些异同点。比如,一级建造师,是职业资格,可以等同于中级相关专业职称;这是后面要讲到的,双贯通的一种形式。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是执业资格,不同于职称,需要年审等。另外大家所熟悉的建筑“八大员”的证书,不是职称,不属于执业资格证书,只是上岗证书,属从业资格。下面再讲一些基本概念,后面政策解读时可能会出现这些名词:评委会、评委库、评审标准、评审、双公示、结果备案、转评。
二、关于职称的一些问题:
1、改革后职称系列专业有哪些?
共27个专业大类。
2、怎么取得职称?
职称取得方式有三种,分别为评审、认定、考试。部分专业的中初级职称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如卫生、经济师、会计师等。高级一般通过评审取得。
3、谁来组织管理职称评审?
根据文件,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职称评审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因为职称评审工作涉及多个专业多个主管部门,为便于统一管理,各地采取的办法是成立各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部门,办公室设在人社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在我市,由人社局下属正科级二级单位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来具体负责职改办日常工作。
4、怎么评审?
根据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目前,根据省人社厅核准,我市有工程、档案、文化艺术、农业、中职和党校教师、新闻六个中级评委会和中小学教师、卫生、高职院校三个高级评审委员会。即将核准备案的有职业农民高级评审委员会。
5、谁能申报职称?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含当年)、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6、现行评审标准是什么?
根据《通知》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坚持“先立后破”,力避“一刀切”、简单化,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分系列分专业修订职称评审标准,建立体现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创新成效、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公共服务等多维度的评价指标,形成并实施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职称评审标准。当前我们使用的评审标准,主要是按照省人社厅和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相关评审标准,基本上对应了所要申报的专业。原文在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