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工程类硕士学位满1年);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2、非本专业及相近专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硕士研究生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同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满4年。
3、根据市职称办文件精神,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博士满1年、硕士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4、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报送材料内容
1、纸质材料报送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人事人才-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2、《扬州市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见附件1)一份及Word电子版。
3、《职称信息采集汇总表》(见附件2)个人填报、单位汇总上报Excel电子版。
4、申报人情况说明书(附件3)。
5、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6、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文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对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
7、提交论文、著作或实例。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9、提交带 10、《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均每年脱产或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11、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其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年6月13日,网上申报结束时间为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