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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时代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公证法律服务也应与时俱进,积极创新体系服务改革,切实满足互联网背景下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基于此,本文以互联网背景下公证服务职能分析作为起点,提出了对互联网背景下公证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互联网背景;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以及网络速度的提高,使得我国的信息化水平和智能化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高。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公证处仍沿用以前的传统服务模式,无法适应新的发展需求,这明显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推移,肯定会被时代所抛弃。各个公证机构都对此有了深刻的体会,积极通过“互联网+”的手段来进行公证业务的改革和发展,开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互联网公证服务。

  一、互联网背景下公证服务职能分析

  公证法律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项基本内容,也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内容。在互联网时代,由于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对传统的公证业务等产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作为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者,必须主动打破思维壁垒,积极扩大自己的业务,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在互联网背景中,要进一步厘清公证法律服务职能,应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

  第一,在互联网背景下,公证业务在国家的管理体制中依然发挥着无可取代的功能,必须建立起行业信心,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中去。在网络社会中,公证处都有着强大的司法功能,既可以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又可以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在减少诉讼、预防纠纷和固定证据方面起到无可取代的重要意义。在互联网背景下,实现公证工作的功能,提出了运用网络技术进行“减少诉讼、预防纠纷、固定证据”的公证程序,增强其功能的实现。

  第二,在互联网背景下,公证法律服务要在海量的信息中立足,必须坚守行业特色,突出自己的职业特点。在互联网时代,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虽然可以提升工作的效能,但以“知识型与个体”为核心的智力工作却永远无法取代。在行使其功能时,应以网络技术为基本手段,充分利用专业人员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全面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质量。

  二、互联网背景下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立足互联网时代发展,构建公证法律服务体系

  在互联网时代,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公证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首先要加强公证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法律服务意识,完善公证员执业制度。在网上进行公证法律服务,既要做到便利,又要把“法治”作为切入点,不能因互联网背景的虚拟性而有所松懈。要把公证法律服务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互联网的特点相结合,科学合理运用公证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针对特定时期的发展需求,全面贯彻各项具体制度,运用电子签名、域名应用等服务工具。其次,要加强网络平台上的公证法律体系建设。互联网背景下的公证法律服务,关键在于维护公证法律制度,这是保证互联网时代下公证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的根本和重要保证。建立公证法律服务制度,并非“零敲牛皮糖”,而是要在实践中建立起一整套的制度。这就需要在公证法律体系的支撑下,与网络的实际应用相结合,形成一整套的体系。其内容主要有:资格认证制度、监督制度、权益保障制度、组织管理制度、分类体系等。

  (二)不断创新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牢固树立群众监督意识

  为了应对我国复杂的司法实践现状,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要以实践为依据,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在互联网时代建设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必须要建设好,改革要有创新,要坚持不断创新,要强化群众监督,要深入挖掘“服务”的本质,真正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办事。要不断加强公证员队伍的建设,树立大局观念、全局观念、为民服务观念,使服务制度更加完善。首先,要从维护公证队伍的形象入手,持续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联系,使各部门齐心协力,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服务过程,认真倾听有关的意见,寻求促进我国公证员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其次,要坚持群众监督的观念,赋予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权,引导社会公众接受监督。公证员应认真听取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媒体保持良好的沟通,将工作报告给社会大众,并主动公开有关的公证资料,充分利用网络的传播能力,对社会各界   (三)强化与互联网平台的横向联系、纵向结合

  互联网背景下,在构建公证法律体系的同时,必须强化网络技术和公证法律服务之间的横向、纵向的整合。加强跨部门合作,就是要实现对公证处的信息通道的畅通化,提高对相关的网络资源的利用。充分利用微博、抖音、快手等媒体,主动与公众进行互动解答疑惑,让受理方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进一步了解自己要办理的业务,提高我国公证法工作的效能。强化垂直整合,就是要增强与网络信息平台之间的联系,增强双方的协作力度和广度,并借助现代网络的手段和途径,促进我国公证法律服務的发展。总之,互联网背景下要主动迎接新的网络,用新的思维去看待新的东西。

  三、结语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面对社会新的期望、新的要求,我国的公证处必须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转型的必然性,正确把握当前的问题,遵循潮流和事物发展的规律,加强公证员的自我改造,加强职业素养,强化人民监督,更好地发挥社会监督的功能。加强公证业务的法治建设,加强与网络平台的沟通,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功能,促进公证机构的发展,为法治社会和法治中国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苏国强.公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析[J].中国司法,(03):74-79.

  [2]赵苗苗.互联网背景下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研究[J].法治博览,(11):-.

  [3]李炜.浅谈新时期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完善[J].法制博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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