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月毕业博士生论文评阅答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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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前,完成“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俗称“预答辩”

根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预答辩要求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至少3个月以前完成,故请于年9月25日17点前,完成“预答辩”并将答辩意见录入系统,核对学籍、学业信息。评委组成为5位或以上博导,由导师做组长(含5位)。操作步骤如下:

1、完成“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俗称“预答辩”(原则上所有毕业生均已在校,必须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若因疫情不能返校的同学,经过申请之后自选视频会议软件通过线上进行。)

预答辩信息维护:

研究生院业务

培养环节录入及打印

,维护信息,打印表格

预答辩完成后需将审查意见录入个人门户,并提交预答辩表格和论文初稿到研究生教务办(英杰交流中心S)审核归档。

附:线上预答辩流程:

一、与导师商讨具体事宜后,确定以下事项,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发送至本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预答辩时间+答辩平台”;

1、预答辩时间:年X月X日(星期X)几点

2、评委(导师是组长):(必须是博导,至少5位,含5位)

姓名1、姓名2、姓名3、姓名4、姓名5

3、预答辩方式:线上答辩,xx平台

4、预答辩学生:XXX、XXX

5、答辩秘书:XXX(秘书联系方式)

二、预答辩当天如遇到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教务于老师,办公电话已转接到手机,拨打-可以联系于老师;

三、为保护同学论文数据的隐私,不安排全程旁听。同时,严禁参加预答辩的研究生进行录音录像。但请各位答辩秘书截图保留1-2张答辩时的照片(可以显示答辩人和评委组成,答辩形式等内容),在答辩后与答辩结果一起发送至本邮箱,命名为“日期+专业+姓名+预答辩”,以便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四、答辩后即可将所有信息录入系统(所有信息都要填),并由秘书邮件告知答辩结果(是否通过)连同答辩截图一并发送至本邮箱,我会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如果不通过还有一次可以补答辩的机会。

五、已经发表的论文请随时按照附件科研信息录入到系统内,并请导师登录个人门户审核。

2、复核学籍信息的具体路径:

登陆“校内门户”→“学生业务”→(学籍信息栏目下)“查询和修改个人基本信息”。核对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毕业年月、系所、专业、研究生类别(硕士生/博士生)。

特别说明:系统中的研究方向为各位考生报考时填报,如不准确可以忽略,无需核对或修改。

3、学生网上核查成绩、学分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请务必重视,若学分不足,错过补退选时间则只能延期或肄业。

特别说明:如果对学分或培养方案有疑问的同学,可以将详细问题及截图以邮件的形式发给研究生教务于佳鑫老师咨询,邮箱yujx

urban.pku.edu.cn。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电话、邮件与于老师联系。

特别提示: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时要求完成论文初稿(由导师把关),未形成初稿不允许进行预答辩。

不能按本安排进度完成的,将不能在年1月审核学位,请在11月22日前办理学籍延长手续(登陆校内门户,填写延期申请,打印表格并签字后交到研究生教务办。延长学籍的必要条件是完成培养环节,即完成“培养计划”“综合考试”“选题报告”,否则研究生院不批准。),超时不办理则自动按照结束学业处理。

详细流程可以参考“城环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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