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济学界长期存在两种制度研究范式,即制度理性建构论和制度自发演进论,两种研究范式长期相互独立,难有通约。实则,深入考察两种研究范式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差异,探讨两种制度生成方式的优势和局限,可知二者具有互补性,进而可以通过范式融合,推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创新。制度的理性建构是基于演化形成的共同知识而非整体性知识的设计,同时必须为参与者有效运用其局部知识留有空间,理性建构的制度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进;自发演进的制度需要借助理性建构才能够得到扩展,进而获得更多参与者的遵循。在许多情况下,制度生成和变迁的过程既不乏理性建构的力量在起作用,也能发现自发演进的力量参与其中。制度的有效性表现为对共同知识和局部知识的有效利用,制度系统的生成和演变涉及多主体互动和多层级选择过程。
作者
黄凯南,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教授
原载
《文史哲》年第5期,第-页
原题
制度理性建构论与制度自发演进论的比较及其融合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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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晖一、引言
自亚当·斯密以来,经济学家们普遍承认制度对于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重要性,众多经济学流派都包含或隐含着对制度的假设,一些经济学理论也直接将制度作为重要研究对象。亚当·斯密强调劳动分工水平受到市场规模的限制,市场规模的扩展则依赖于使储蓄和资本累积更为安全的制度体系。劳动分工引致的技术效率提升是国民财富增长的直接原因,制度是国民财富增长的基础原因。在随后的古典经济学理论探讨中,制度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的重要议题。在批判古典经济学“个人主义”“经验主义”和“反历史主义”方法论的基础上,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逻辑解释所有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道德习俗的起源和历史演进,在制度分析上呈现出历史逻辑与理论逻辑的统一。德国历史学派十分强调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对生产力进步的促进作用,其代表人物之一桑巴特更是将其对资本主义发展史的分析建立在“经济制度”之上,将国民经济学视为有关经济制度的学说。在与德国历史学派方法论的争论中,奥地利学派秉持的抽象演绎法战胜了历史归纳法,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对制度研究的重视,从自发演进的视角考察货币、法律、市场等制度的生成和演变。自从沃尔顿·汉密尔顿年在美国经济学协会年会上提出“经济理论的制度分析方法”,以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契尔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一度成为主流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年代至年代之间,随着新古典经济学一般形式化模型的高度发展,以及凯恩斯主义促使经济学从微观行为转向宏观总量关系研究,经济学家们普遍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