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讲座002朱佳峰政治义务与洛

按:第一场讲座异常火爆,讲座文稿正在整理校对中,过两天将会在本公号和凤凰网文化同时刊出。第二场讲座,我有幸邀请到如今声名鹊起的朱佳峰兄来为我们做一个纯粹的分析进路的政治哲学讲座。

主讲认简介:朱佳峰,男,香港大学博士(),现为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青年研究员,主要研究兴趣为分析进路的政治哲学,学术论文见于Diametros、JournalofMoralPhilosophy(SSCI,AHCI)、PacificPhilosophicalQuarterly(AHCI)以及《哲学评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等中英文期刊,其专著《告别政治义务:迈向一个新的正当性理论》近日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讲座简介:国家因而具有统治其公民的权利?公民是否负有服从国家法律的一般道德义务?对于这些在文献中被分别称之为“政治正当性”和“政治义务”的问题(这两个问题通常又被认为是一体两面的),洛克式政治自愿主义(LockeanPoliticalVoluntarism)或同意理论给出了一个简洁有力的答案:仅当公民自愿转让部分自我管理权于国家或政治共同体时,国家对他们而言才具备正当性,他们才负有政治义务。本讲首先介绍约翰·西蒙斯(JohnSimmons)对同意理论的阐发和辩护,之后我将尝试对其理论提出两个批评:首先,西蒙斯持有一个包含了政治义务的严格正当性观念,这抬高了正当性的门槛,又由于政治义务除了同意理论之外很难为其他理论所证成,这使得同意理论似乎成了政治正当性的唯一选择。但我试图表明(参见我的专著),我们没有很好的理由持一个严格的正当性观念,而一旦我们持有剥离了政治义务的正当性观念,那么同意理论的优势也就没有这么大了。其次,我尝试从自然权利(特别是自我管理权)中去找出同意理论的破绽,我的一个初步的猜想(对此我还没有很好的论证)是:西蒙斯混淆了作为概念核心的自然权利和作为一个融贯权利体系中的自然权利。

参考文献:

毛兴贵:《政治义务:证成与反驳》,,江苏人民出版社(这是我研究政治义务的入门书,我认为很靠谱)

西蒙斯:《道德原则与政治义务》,,江苏人民出版社(我没看过中译,无从判断质量)

朱佳峰:《告别政治义务:迈向一个新的正当性理论》,,中国法制出版社(敬请读者评判与指正,欢迎在豆瓣该书页面下评论,我会不定期回复与参与讨论)

很遗憾,西蒙斯关于政治自愿主义的最重要一些作品都还没被翻译过来,我这里一并列出来,供行有余力者继续研读:

Simmons,A.J.().LockeanTheoryofRights.Princeton,N.J.,PrincetonUniversityPress.

——().OntheEdgeofAnarchy:Locke,Consent,andtheLimitsofSociety.Princeton,N.J.,PrincetonUniversityPress.

——().JustificationandLegitimacy:essaysonrightsandobligations.Cambridge,UK,CambridgeUniversityPress.

——().BoundariesofAuthority.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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