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诗学研究中心
烟波渔乐图唐棣
“杂诗”考论文/张旭
本文通过对魏晋南北朝时代题名“杂诗”和归入《文选》“杂诗类”的诗篇的解读,试图从“诗题”和“诗体”两个方面考辨“杂诗”,侧重探讨作为一类诗歌体式的“杂诗”的特点。目的是以“杂诗”为本期内诗歌演变的关键一环,籍此折射出魏晋南北朝一段诗歌在诗歌题目、诗歌题材、诗歌抒情方式、诗歌语言等方面的发展,以及以“杂诗”为代表的一路咏怀杂感的“纯粹的抒情”作品对后世诗歌的影响启发和在中国诗史上的重要价值及特殊地位。
杂画册,蓝涛
成书于公元六世纪的《文选》把诗分二十三类[1],其中有“杂诗”类,又以其收诗九十三首,成为“选诗”数量最众的门类。这九十三首诗,其中有“古诗十九首”、“苏李诗”、题名为“杂诗”者、题名不为“杂诗”者,相较于其他“选诗”类目,也是最复杂的一类。
前贤对于“杂诗”,单独篇章或有评议,如陆侃如、冯沅君著《中国诗史》云:“魏晋人多作‘杂诗’,……而这些诗又常常是诗人的杰作”[2],“魏晋诗人的‘杂诗’常是本人得意之作”[3];而把“杂诗”作为一类、作为一体详尽考辨论述之则比较缺乏。今所及见,惟有傅刚《昭明文选研究》[4]、胡大雷《文选诗研究》[5]辟专章以及其余很少几篇论文[6]专门考察,但似乎关于“杂诗”的问题犹有未尽之处。本文试图在已有的基础上,考辨围绕“杂诗”诸问题,努力廓清“杂诗”的本来面貌。
1
历来对“杂诗”的注释论说
《文选》“杂诗”类王仲宣《杂诗》题下李善注云:“杂者,不拘流例,遇物既言,故云杂也”[7];李周翰注云:“兴致不一,故云杂诗”[8]。这是现今所能看到的关于“杂诗”的最早的解释。此后,还有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解释意见,现胪列如下:
(一)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杂诗者,古人所作,元有题目,撰入《文选》,《文选》失其题目,古人不详,名曰杂诗”[9]。
(二)杨伦《杜诗镜铨》“秦州杂诗二十首”引张溍云:“随意所及,为诗不拘一时,不拘一境,不拘一事,故曰杂诗”[10]。
(三)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卷五:“诗不专指一事,亦不必作于一时,称物引类,比兴之义为多,故题名曰‘杂诗’”[11]。
现当代学人在解释“杂诗”时,主要有以下看法:
(一)陆侃如、冯沅君著《中国诗史》云:“魏晋人多作‘杂诗’,盖即‘咏怀’或‘无题’之流”[12]。
(二)余冠英选注《三曹诗选》“曹丕《杂诗》二首”题下:“用‘杂诗’两字做诗题最初见于《文选》所选的汉魏人诗。这些诗原先大概都有题目,后来题目失去了,选诗的人便称之为‘杂诗’”[13]。
(三)马茂元《唐诗选》“沈佺期《杂诗》”题下:“汉魏以来,文人诗歌中多有用‘杂诗’标题的,其内容颇为广泛,一般都是描写人生感慨、离别相思等等,它不同于宴游、赠答之各有专题,但又不袭用乐府旧题,故题为‘杂诗’”[14]。
(四)林庚、冯沅君主编《中国历代诗歌选》“曹丕《杂诗》”题下:“‘杂诗’是始见于《文选》所选汉魏人诗的题目,意思和‘杂感’相近”[15]。
综上所列,我们可以看出诸家对“杂诗”的解释大要是从两个角度着眼:一是把“杂诗”作为诗歌题目;一是把“杂诗”作为一例特殊的诗歌种类。而前文所提及的不多的几篇专门讨论“杂诗”的专著和文章也基本循着这两条线索。现参考众说,以作为诗题的“杂诗”和作为诗体的“杂诗”两方面再检讨论述之。
2
“杂诗”作为诗题
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一“诗题”:
三百篇之诗人,大率诗成,取其中一字、二字、三四字以名篇,故十五国并无一题,雅颂中间一有之。若《常武》,美宣王也,若《勺》、若《赉》、若《般》,皆庙之乐也。其后人取以名之者一篇,曰《巷伯》。自此而外无有也。五言之兴,始自汉魏,而十九首并无题,郊祀歌、铙歌曲各以篇首字为题。又如王、曹皆有《七哀》,而不必同其情;六子皆有《杂诗》,而不必同其义,则亦犹之十九首也,唐人以诗取士,始有命题分韵之法,而诗学衰矣。[16]
中国古代诗歌制题经历了一个由无到有、由简到繁、由粗率到精致、由漫与到自觉的过程。《诗经》实无题,所谓的“题目”多是称引者或编选者方便使用而加的识别符号。题目与篇章的内容、题旨、情感取向没有太大的关联。汉诗的重镇是乐府,汉乐府虽有题目,但乐府诗题更多的是从音乐的角度与诗篇发生关系,而非对诗篇内容的限定说明或提示概括。且汉乐府中一篇多题(如关于“罗敷采桑”的乐府,《宋书·乐志》载作《艳歌罗敷行》,《玉台新咏》载作《日出东南隅行》,《艺文类聚》引作《古陌上桑罗敷行》,《乐府诗集》载作《陌上桑》),多篇一题(如“歌”、“行”应是音乐属性相近的众多诗篇的类名)的情况往往多有,还有一些篇什就是沿袭《诗经》的方式,用首句或首句中几字作题(如《战城南》、《有所思》、《上邪》、《江南》、《鸡鸣》、《平陵东》、《十五从军征》、《薤露》、《蒿里》),这些随意散漫至少说明汉乐府的题目并非诗篇创作过程中郑重要紧的环节。汉代文人诗的题目也多是笼统概括性的,例如“咏史”、“见志(迪志)”、“悲愤”、“讽谏”、“怨诗”、“愁诗”等。汉代还有一些被后人称作“古诗”的诗。《诗品》卷上“古诗”:“陆机所拟十四首,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魄,可谓几乎一字千金。其外‘去者日以疏’四十五首,虽多哀怨,颇为总杂。旧疑是建安中曹、王所制。‘客从远方来’、‘橘柚垂华实’,亦为惊绝矣”。[17]钟嵘在上段引文中举例时,是以首句称谓某首诗的,这符合《诗三百》和汉乐府制题的传统。《文选》立“古诗十九首”名目,只是统称。而“杂拟类”陆机“拟行行重行行”以下十二首,仍是以首句称谓“古诗”。这些都可证原诗并无题目,或至少可以推断这些作品处在诗歌制题不成熟不发达的阶段。
中国古代诗歌制题逐渐成熟和发达大约是从西晋开始。此时诗题开始作为一篇诗作不可缺少的有机部分,诗人开始有意识地用诗题交代作诗的时间场合,创作缘起,创作题旨,歌咏对象,写作目的等,且诗题明显变长变精致。如陆云《大安二年夏四月,大将军出祖,王羊二公于城南堂皇,被命作此诗》、《从事中郎张彦明为中护军,奚世都为汲郡太守,各将之官,大将军崇贤之德既远,而厚下之恩又隆,悲此离析,有感圣皇,既蒙引见,又宴于后园,感鹿鸣之宴乐,咏鱼藻之凯歌,而作是诗》。以后陶、谢二家诗题的制造已经相当有代表性和达到很高的水平[18]。至此中国诗歌制题步入规范化自觉化的阶段。促成这种演进的原因,简论之有两点:一是文学作品的大量增多,“文集”编撰的出现,客观上要求诗题的明确和规范,以便于称引和编纂。《隋书·经籍志》:“总集者,以建安之后,辞赋转繁,众家之集,日以滋广,晋代挚虞苦览者之劳倦,于是采摘孔翠,芟剪繁芜,自诗赋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谓为《流别》。是后文集总钞,作者继轨,属辞之士,以为覃奥,而取则焉”[19]。一是士人文学观念的转变提升,对诗歌创作的自觉和重视,《典论·论文》:“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20],主观上促使作者认识到包括制题在内的诗歌创作具有一定的规则和法度,并想尽量利用“诗题”的参与阐释和表述来达到写作的最佳效果,从而获得人们的接受欣赏,实现流播传世的目的。一言以蔽之,即是“文学的自觉”带来的必然觉醒与成熟。
这样看来,建安时期正处在诗题演进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时期。考察建安诗人的制题,除了乐府承旧题外,大多数题目仍是汉代笼统概括性取题的承继,如“游览”、“公宴”、“斗鸡”、“咏史”、“七哀”、“赠诗”、“情诗”、“杂诗”等。这其中,除了围绕确定的事、义制题外(如某次宴会,某次游览,赠答某人,吟咏某人、事),表达那些幽曲隐微,不易名状,无由而起却又一往而深的心绪情思的作品多系于“杂诗”题下,确为一种宽泛抒情的“杂感”类题目。
这里有一个问题,我们从诗题发展历程看“杂诗”题出现在魏晋(建安)时代,应该合乎逻辑和情理,但因为中古时代文人文献情况复杂混乱,多家文集均为后人辑取自他书,而如《文选》、《艺文类聚》、《玉台新咏》等书现存最早本子也属唐宋时代,故所谓的建安时代文人本集情况到底如何,尚不得而知。
然如《文镜秘府论》云:“杂诗者,古人所作,元有题目,撰入《文选》,《文选》失其题目,古人不详,名曰杂诗。”却是不对的。首先,“失其题目”的诗为何偏偏是“杂诗”而不是其他类诗?其次,“古人不详”四字颇费解。如果是指“杂诗”的作者不详,那除了《古诗十九首》,“杂诗”类中其他作品都有主名,不能说不详。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不详”的称“古诗”,“详”的才叫“杂诗”。如《玉台新咏》卷一收“古诗八首”,“枚乘杂诗九首”,这九首中出现在《文选》里的就题为“古诗十九首”,可见当时称无主名的为“古诗”,认为有作者的称“杂诗”。所以此条如果是解说“古诗”,庶几近之。《六臣注文选》“古诗十九首”题下:“善曰并云古诗,盖不知作者,或云枚乘,疑不能明也。诗云驱马上东门,又云游戏宛与洛,此则辞兼东都,非尽是乘明矣。昭明以失其姓氏,故编在李陵之上;向曰不知时代,又失姓氏,故但云古诗。”[21]可相佐证。总之,前人作品因失题被后人加题或改题“杂诗”者有之,如阮瑀“临川多悲风”一首,《艺文类聚》题《七哀诗》;“我行自凄秋”一首,《艺文类聚》载无题;而《古诗纪》载此二首题《杂诗二首》,但皆如《文镜秘府论》所云,则不全对。
另外,依卢盛江《文镜秘府论汇校汇考》“元”和“失”字在其他版本有异文作“无”和“共”[22]。如果作“《文选》共其题目”表示萧统有意识把一类诗认作“杂诗”,倒接近实际。但这已经不仅是从题目的角度,而是从一种独特的诗歌类型的角度来使用“杂诗”了。实际上,诗题总是微妙地传达表征出诗作的某种特色。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一“诗题”:“古人之诗,有诗而后有题;今人之诗,有题而后有诗。有诗而后有题者,其诗本乎情;有题而后有诗者,其诗徇乎物。”[23]袁枚《随园诗话》卷七:“《三百篇》、《古诗十九首》,皆无题之作,后人取其诗中首面之一二字为题,遂独绝千古。汉、魏以下,有题方有诗,性情渐漓。”[24]我们可以感到诗题规范化成熟化以前的作品,往往任情而为,天真浑然,词理意兴,常常无迹可求,有一种朴茂混沌的风味。这已经涉及到某一类诗歌的艺术特征了,以下即论述作为一种诗歌体类的“杂诗”。
3
“杂诗”作为诗体
至《文选》立“杂诗”门,“杂诗”作为一种特殊的诗体得到了确立。“杂诗”的诗体特征与传统文化中“杂”概念息息相关。
“杂”(雜)本作“襍”。《说文解字》“衣部”:“襍,五采相合也[25],从衣集声。”段注:“引申为凡参错之称,亦借为聚集字。”[26]可见“杂”本义是多种不同颜色参错聚合。《易·坤·文言》:“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27]又《系辞下》:“物相杂,故曰文。”[28]既然是五采则不单一、不纯粹,“杂”演申出驳杂、不精纯之义。《说文解字》:“粹,不襍也。”[29;又演申为总杂、繁多之义。《庄子·天下》:“而九杂天下之川”郭象注引“崔曰”:“所治非一故曰杂。”[30];又演申为参杂、混乱。《逸周书·程典》:“士大夫不杂于工商。”[31];还有共同、俱之义。《国语·越语下》:“逆节萌生,天地未形,而先为之征,其事是以不成,杂受其刑。”韦昭注:“杂,犹俱也。”[32]
以“杂”概念作为一种限定和形容应用在学术术语上有:“杂家”、“杂语”、“杂说”、“杂学”、“杂史”、“杂传”等;应用于文艺领域有:“杂文”、“杂曲”、“杂歌”、“杂剧”、“杂戏”(又称“杂伎”)等;就诗歌领域,除了“杂诗”还有:“杂言诗”、“杂律诗”、“杂数诗”、“杂体诗”、“杂拟诗”等。
由上述含有“杂”的专门语,我们可以感到:凡是正宗、主流地位以外的,包括众多驳杂意涵,体现新异素质的,都加一个“杂”字来界定。
作为区分文体的“杂”,使用也比较广泛:
《汉书·艺文志》有“杂传”、“五经杂议”、“杂赋”、“杂歌诗”(与之相对有“雅歌诗”)等。[33]
《隋书·经籍志》有“杂传”、“杂记”、“杂说”、“杂文”、“杂赋”、“杂诗”、“杂论”、“杂笔”等。[34]
《文心雕龙·诠赋》:“秦世不文,颇有杂赋。”[35]
《文心雕龙·杂文》:“详夫汉来杂文,名号多品。或典诰誓问,或览略篇章,或曲操弄引,或吟讽谣咏。总括其名,并归杂文之区;甄别其义,各入讨论之域。”[36]
考察上述称谓,一方面可看出“杂”带着难于归入惯常门类、已有范畴无法含括的特点,最初使用“杂”类似“其他的”、“以外的”意味;一方面当名目确立后,人们在“杂”类中感受到某种特质,捕捉到某种色相,受到“杂”意识的影响,于是逐渐明确了“体”的观念,这是用“杂”辨体的一个过程。具体到“杂诗”,我们有下面的情况要交代。
“杂诗”的名目出现在《文选》以前[37],但今见《文选》“杂诗类”的面貌最完整最清晰。《文选》中的“杂诗”率可分题名“杂诗”和不题名“杂诗”二类,表面上看,确有一部分诗歌因内容题旨无法归入其他诗类而放入“杂诗”,这也是上文释“杂”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情况不全然如此,加上先已辨析的“杂诗”非仅从题目立义,实际《文选》在使用“杂诗”时明确含有标举一类诗体的意识。
首先,《文选》“杂诗”类收题为“杂诗”者三十一首[38]。如果仅从内容上看,王仲宣《杂诗·日暮游西园》写游览;刘公幹《杂诗·职事相填委》写游览;魏文帝《杂诗二首》皆写行旅;曹子建《杂诗六首》其一写咏怀,其二写行旅,其三写思妇,其四借写佳人咏怀,其五写行旅,其六写游览;嵇叔夜《杂诗·微风清扇》稍涉玄思;傅休奕《杂诗·志士惜日短》写游览;张茂先《杂诗·晷度随天运》写咏怀;何敬祖《杂诗·秋风乘夕起》写咏怀;王正长《杂诗·朔风动秋草》写咏怀;枣道彦《杂诗·吴寇未殄灭》写征戎;左太冲《杂诗·秋风何洌洌》写咏怀;张季鹰《杂诗·暮春和气应》写咏怀;张景阳《杂诗十首》其一、其二、其三、其四写咏怀,其五、其六写行旅,其七、其八写征戎,其九、其十写招隐;陶渊明《杂诗二首》写田园生活;王景玄《杂诗·思妇临高台》写思妇。实际上仅从内容上归纳并不稳妥,例如所谓的“行旅”和“游览”,在诗中只是作为兴发和引起而涉及的一笔,并非实写活动本身,而是侧重突出心绪和情思,而这种为难本身也证明了《文选》在处理这些篇什时候无法仅从内容着眼。尽管如此,还是有多篇抒发怀抱的,可以派分到例如“咏怀”等类,足以证明“杂诗”绝不是内容上无法归入他类而自成一类。只有一部分非题名“杂诗”、齐梁出现的新异之作,内容上确实无法循诸旧例,可说是附在“杂诗”类中。
其次,《文选》把原一些各有题的诗选入时改题为“杂诗”,但这并非如《文镜秘府论》所云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姑且为之,而是有意识地认为如此一篇作品即符合心中称作“杂诗”的东西,是明确的举动。魏文帝“漫漫秋夜长”和“西北有浮云”两首,李善注曰:“集云:枹中作。下篇云:于黎阳作”[39]。《文选》改题“杂诗”。但《文选》并非于此种情况皆改题“杂诗”,如曹植《赠白马王彪诗》,李善注曰:“集曰:于圈城作。”[40]《文选》并未改题“杂诗”。合理的解释就是《文选》有一种对于“杂诗”的体认,依此只是某些诗而不是其他诗才可称为“杂诗”,甚至跟诗作的题目无大关系。还有陶渊明的“结庐在人境”和“秋菊有佳色”两首,今作为陶集中组诗《饮酒》二十首的其五和其七,但选入《文选》,题为“杂诗”。《艺文类聚》卷六五节录此二首,亦题“杂诗”,但卷七二节录诗序及“有客常同止”数句,题为“饮酒”。昭明太子《陶渊明集序》:“有疑陶渊明诗篇篇有酒,吾观其意不在酒,亦寄酒为迹焉。”[41]方东树《昭味詹言》卷四:“《饮酒》二十首,据序亦是杂诗,直书胸臆,直书即事,借饮酒为题耳,非咏饮酒也。”[42]可推知《文选》在原诗“饮酒”题外读出了“杂诗”的意味,改题“杂诗”。昭明太子曾手编陶集,此条极有说服力地证明《文选》对“杂诗”是有独特地认定的。
徐复观《文心雕龙的文体论》云:“构成文学的重要因素有三:一是作为其媒材的语言文字,一是作为其内容的思想感情,一是作为其艺术表现的形相性”[43],并由此总结出“文体观念的三个方面”,即“体裁”、“体要”、“体貌”[44]。体裁是文学作品最外观的篇章长短、文字排列,体要是文学作品的内容题旨、思想事义,体貌是文学作品的情性声采、艺术样相。作为一类文体的辨与立,要在相关方面有自身独特的特点。具体到“杂诗”作为一类确定的独特“诗体”,自身具有下列“体”的特性:
(一)“杂诗”是五言诗。这与五言诗的兴起有关。汉魏之间以前,言“诗”皆专指称《诗经》,而继承《诗经》的四言诗以其雅正而被视为主流、正宗,也可称为“诗”,此外是歌诗。由于与音乐的关系密切,因此最初的五言诗的产生伴随着音乐中新异乐曲的产生而来。《汉书·外戚传》:“延年性知音,……每为新声变曲,闻者莫不感动。延年侍上起舞,歌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45]《玉台新咏》收此诗作“北方有佳人,绝出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倾城复倾国,佳人难再得。”[46]即成一首标准的五言诗。挚虞《文章流别论》云:“夫诗虽以情志为本,而以成声为节。然则雅音之韵,四言为正,其余虽备曲折之体,而非音之正也。”[47]又云:“五言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属是也,于俳谐倡乐多用之。”[48]可知,相对于《诗经》一脉的四言诗,五言诗初始阶段即被视为“杂”,这也是“杂诗”的早期状态。这个先天的特征虽然在此后的“杂诗”发展中有一定的演化,但却始终贯穿,规定着“杂诗”的底色。
(二)“杂诗”内容题旨驳杂,“兴致不一”(前引李周翰注语)。前文述及有人以内容上无法归入他类而名“杂诗”即把握到“杂诗”此项特征。学界论及魏晋时代多言“世人的觉醒和文学的自觉”,人性的扩张、心灵的丰富、情感的细腻,加之受时代社会之政治经济文化的动乱跳荡的影响,对生活的感受日益深化复杂、多姿多种,笔之于诗的情感抒发也越来越变化多端。传统的题材范畴已经无法限定世人的新巧思绪、敏锐感受,这样就要“不拘流例”(前引李善注语)。虽然“杂诗”依然要“言物”(前引李善注语),要有必要的情感投射的依附,而且“兴致不一”,但是“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借用王羲之《兰亭集序》语),那就是注重内心感受,追求比较“纯粹的抒情”(前引钱志熙意见),多抒发个人化、隐秘性的情感。
(三)“杂诗”普遍具有一种忧郁的气质,而艺术手法多用比兴。钟嵘《诗品》批评“古诗”的“文温以丽,意悲而远”的特点也好用来形容“杂诗”一般的风格。“杂诗”以抒发纯粹情感为主,越是重于抒情之作,由于感情本身的混沌朦胧、不易把持和表现,就要借外物之声貌以为感情之声貌,如《文心雕龙·诠赋》言“极声貌以穷文”[49],而途径就是把感情客观化、对象化,即《诗经》所谓的比、兴。如前引吴淇《六朝选诗定论》言“杂诗”“称物引类,比兴之义为多”,“杂诗”多用比、兴的艺术手段。
此外,很多观点注意到“杂诗”的组诗倾向。“杂”本身有“共”、“总”之义,胡应麟《诗薮》杂编卷一论《汉书·艺文志》中“杂赋”曰:“盖当时类辑者,后世总集所自始也”[50],这个观点同样给我们关于“杂诗”的启发:这既可佐证“杂诗”的组诗性质,也可推断《文选》以前诸种“杂诗钞”、“杂诗集”的可能性质之一。
应该注意的是,传统文集的分类一般以内容和用途为区判,单纯情感性强的作品在这一框架内属性必然会很模糊。“杂诗”以“纯粹的抒情”为主,在类似《文选》这样的文集中,归属难免模棱龃龉。因此前引诸家论点分而论之,各执一端;合而论之,庶几圆通。另外《文选》时代处在中国文学热衷新变的实验阶段,很多文学现象变化不居。明乎此,则不该归咎《文选》乖谬舛误,亦不必偏执一家,求全责备,实在是此类诗太过复杂。《文选》“杂诗”类包含佚题而后补题“杂诗”者,包含内容上不入传统旧例者(以齐梁诗居多),收选更多的还是符合一类特殊的诗歌体性的作品。这一脉诗至少到《文选》时代自身特点已足够显明,《文选》或以建安时代已有旧题“杂诗”统名之,从而确立为中国古代诗歌的一种类型并影响深远。
注释
[1]胡克家本《文选》与宋刊本《六臣注文选》分诗二十三类;陈八郎本《文选》与朝鲜正德刊本《五臣注文选》多列出“临终类”而成二十四类。
[2]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民国丛书》第五编52册),上海书店出版社年版,第页。
[3]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民国丛书》第五编52册),上海书店出版社,年版,第页。
[4]傅刚:《昭明文选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年。
[5]胡大雷:《文选诗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年。
[6]如房日晰:《“杂诗”考辨》,《学术月刊》年第3期;钱志熙:《魏晋“杂诗”》,《文史知识》年第2期;赵超:《汉魏六朝“杂诗”的诗史意义》,《中国韵文学刊》年第22(1)期;洪顺隆:《六朝杂诗题材类型论》,《华冈文科学报》年第24期等。
[7][梁]萧统编,[唐]李善,吕延济,刘良,张铣,吕向,李周翰注:《六臣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8]同上。
[9][日]遍照金刚撰,卢盛江校考:《文镜秘府论汇校汇考》,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10][清]杨伦:《杜诗镜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页。
[11][清]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十一册),济南:齐鲁书社出版社年版,第页。
[12]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收入《民国丛书》第五编52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年版,第页。
[13]余冠英选注:《三曹诗选》,北京:作家出版社,年版,第74页。另:余冠英选注:《汉魏六朝诗选》,第18页孔融《杂诗》题下注沿用了此观点,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年版。
[14]马茂元:《唐诗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47页。
[15]林庚、冯沅君主编:《中国历代诗歌选(上编一)》,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年版,第页。
[16][清]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世界书局,民国25年,第页。
[17][梁]钟嵘著,陈廷杰注:《诗品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年版,第17页。
[18]陶诗题多交代诗作时间、场合、事件,显得委曲详细,且题下多有诗序。《六臣注文选》卷二六“行旅”陶渊明《辛丑岁七月赴假道江陵夜行途口作》刘良注曰:“潜诗晋所作者皆题年号,入宋所作者但题甲子而已。意者耻事二姓,故以异之”。此条不论确否,至少说明陶诗制题是很有特点的;清人曾习经《万首论诗绝句》:“康乐诗,记室赞许允矣。至其制题,正复妙绝今古”,清人乔亿《剑溪说诗》:“谢康乐制题,辄多佳境”,“长题亦权舆于谢,艺苑宗之”。
[19][唐]魏征等撰:《隋书》,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20][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21][梁]萧统编,[唐]李善,吕延济,刘良,张铣,吕向,李周翰注:《六臣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22][日]遍照金刚撰,卢盛江校考:《文镜秘府论汇校汇考》,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23][清]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释》,上海:世界书局,民国25年,第页。
[24][清]袁枚:《随园诗话》,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年版,第页,
[25]清陈昌治刻本《说文解字》作“五采相会”。见[汉]许慎撰,[宋]徐铉校定:《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26][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页。
[27][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19页。
[28][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90页。
[29][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页。
[30]《二十二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85页。
[31]黄怀信:《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页。
[32]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33][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34]并见[唐]魏征等撰:《隋书》,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35][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年版,第页。
[36][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第页。
[37]《隋书·经籍志》载:江邃撰《杂诗》七十九卷;宋太子洗马刘和注《杂诗》二十卷;《二晋杂诗》二十卷;谢灵运撰《杂诗钞》十卷。《文心雕龙·比兴》:季鹰杂诗云青条若总翠。此皆可证“杂诗”最早见于《文选》不确。
[38]以下引诸首并见[梁]萧统编,[唐]李善,吕延济,刘良,张铣,吕向,李周翰注:《六臣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39]参前揭《六臣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40]参前揭《六臣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41][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42][清]方东树:《昭味詹言》,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年版,第页。
[43]徐复观:《中国文学精神》,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年版,第页。
[44]徐复观:《中国文学精神》,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年版,第页。
[45][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1页。
[46][陈]徐陵编,[清]吴兆宜注:《玉台新咏笺注》,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22页。
[47][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年版,第页。
[48]同上。
[49][梁]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年版,第页。
[50][明]胡应麟:《诗薮》,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第页。
一
选自《原诗第一辑:汉语诗学融通的可能性》(刘强主编,上海书店出版社,年3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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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旭,年生,辽宁本溪人。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生。研究方向为魏晋南北朝文学。发表论文若干。
同济大学诗学研究中心
中心于年11月10日揭牌,隶属于同济大学人文学院。研究中心试图打破学科壁垒,通过整合同济校内乃至上海的学术资源,建立一个集古典诗学、现代诗学及中西比较诗学研究于一体的诗歌研究团队,联合海内外的诗人、诗评家、学者,共同推动汉语诗歌的研究、创作和教育,致力于营造一个立足学院、辐射社会,立足上海、辐射全国的诗歌共同体,为汉语诗歌的研究和创作提供学术支持和发展动力。研究中心定期出版诗学理论选集《原诗》和诗选《中华新诗档案》。《原诗第一辑:汉语诗学融通的可能性》(刘强主编,上海书店出版社,年3月版)
《中华新诗档案》(第一辑)
(同济大学诗学研究中心主编,茱萸编选,
长江文艺出版社,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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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骆玉明、孙周兴、朱大可、周伦佑
主任:刘 强
副主任:胡桑、陈忠村
理事:黯黯、许云龙、石生、时东兵、张建春
学术顾问(以首字音序排列):
曹旭、陈伯海、陈尚君、程章灿、胡晓明、洪国樑(台湾)、蒋寅、江建俊(台湾)、刘梦芙、欧明俊、齐益寿(台湾)、汪涌豪、吴冠宏(台湾)、曾枣庄、曾永义(台湾)
柏桦、陈仲义、耿占春、何言宏、姜涛、林莽、林贤治、刘福春、钱文亮、孙文波、王家新、杨四平、臧棣
曹顺庆、叶维廉、张汉良(台湾)
专职研究员(以首字音序排列):
陈忠村、崔铭、邓军、胡桑、李国华、李群、李弢、林清、刘强、马原、钱虹、沈鸣鸣、隋少杰、汤惟杰、万燕、王鸿生、王晓渔、吴静、应宇力、喻大翔、张闳、张念、张屏瑾、张生、周茜、朱崇志、朱大可、朱静宇、祝宇红、茱萸
同济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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