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变化论文不再标注第一作者amp

本文来源:软科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家洋提到研究成果署名的现象引发了科研界的热烈讨论。

目前在国内科研界,成果考核普遍存在“三认三不认”现象:“三认”,即只认第一作者、只认第一作者单位、只认通讯作者;“三不认”,即不认非第一作者、不认非第一作者单位、不认非通讯作者。“严格起来,有时候连共同一作都不算数”,李家洋院士谈道,“这种评价体系,怎么鼓励协同合作?”

截图源自:知乎

关于研究成果署名以及考核中权重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

随着学科交叉和融合,科研合作程度的提高,一项科研成果的获得,往往需要许多科研人员的合作才能完成,所以论文署名人数相应也会增多。在国内,作者署名排序是按贡献力大小排列,于是就出现了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乃至第N作者;在国外,论文作者的贡献力与排序无关,但会有明确的标识,以《科学》(Science)杂志为例,一篇论文通常有标注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共同第二作者......相关标识。而随着国外论文作者署名方式的逐渐被引入,与国内通行的方法共存。

然而,假若成果考核只认第一作者、第一单位、通讯作者,确实挫伤研究合作者的积极性,对于从事理论计算等相对而言辅助性工作的科研工作者来说尤其不利。那么,具体涉及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以及共同第一作者等概念从学术角度到底怎么理解?

第一作者VS.通讯作者

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作为最重要的两种类别,是判断作者贡献程度的标准之一。

第一作者——首席智力担当

第一作者(Firstauthor)实为作者的顺序表征,表明是论文工作的主要完成人,参与了该论文的全部或大部分工作,属于智力贡献担当。在一般情况下,大家引用一篇论文时,提到的就是第一作者的名字,如“LouisLeeetal.reportthat...”,其中LouisLee便是该论文的第一作者。在多数情况下,第一作者也是实际稿件的主要执笔者,但这一点常有例外。例如,不少导师在为顶级学术期刊撰写论文时,往往亲自执笔,但是仍然把具体的学生放在第一。

通讯作者——论文的“保证人”

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author)较早出现在国外学术期刊,从字面意义理解,其主要负责将研究项目和研究人员带入公众视野,与编辑部的通信联系并接受读者的咨询。最负盛名的学术杂志之一的《美国科学院院刊》(PNAS)规定“通讯作者必须经所有合著者同意推选,且论文数据一经发现错误则退稿通知直接发回通讯作者的研究机构或资助机构”,由此可见通讯作者要对论文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学术规范和道德规范等方面负责。目前,我国的相关法规并未就通讯作者的概念进行规定。一般而言,通讯作者由一些有权威或经验的研究人员或团队负责人担任,在多个课题组平等合作、贡献相当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共同通讯作者。

谁更重要?

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之间一直是缠缠绵绵到天涯的关系,通常,如果通讯作者在整个论文的生产过程中起到关键的作用,那么通讯作者也可以是第一作者,这时就不涉及谁更重要的问题。只有在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不一致的时候,才要在文章脚注中附加通讯作者的标识,并且两者的贡献大小很难加以辨别。以科技论文为例,第一作者进行实验方案设计、完成实验、撰写论文,而通讯作者无论在实验方案确定、试验指导和论文撰写中都起到了把关作用,并且承担论文的全部责任,无法辨析两者对论文贡献的大小,这样可视为两者具有同等的贡献。

在欧美国家,通讯作者所承担的责任往往大于其获得的收益。在国内具体的招聘或评审中,均承认并强调第一作者的地位,通讯作者的地位则不是固定的。比如研究中心、高校课题组的研究型岗位的招聘条件普遍要求为第一作者,明确要求通讯作者的不多。如大部分高校课题组、国家微生物科学数据中心等科研机构的招聘条件均为“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医院的招聘普遍承认通讯作者,医院01-04年部分科室主任招聘条件之一为“近3年来论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含共同作者)SCI”。

截图源自:医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beicanshijie.com/sxgs/19485.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