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上海理工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ProfessionalAccounting,简称MPAcc)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会计学、经济学、管理学基本原理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并具备战略意识、领导潜质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国际化会计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为:
(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
(四)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言。
二、培养方向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可结合我校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优势,在强化专业学位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在会计与财务实务或内部控制与审计等两个领域内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能力结构,尤其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会计与财务实务领域。掌握企业会计准则、投融资业务与理财工具应用、企业战略、商业模式与运营管理;熟悉国际商务、国际结算与国际投融资管理等相关业务,具备综合分析和利用会计信息系统处理财务会计信息、分析和解决相关单位会计、财务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2)内部控制与审计领域。熟悉企业内部控制与审计实务,具备在工商企业、各类金融机构、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机构等部门从事相关业务、管理和对外业务交流的基本能力。
三、学制与年限
本专业学位的培养采用弹性学制,为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可延至6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在职不脱产的学习方式。
四、培养方式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下要求。
(一)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视采用案例教学、沙盘演练、现场参观研讨、参与企业咨询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
(二)开辟第二课堂,聘请企业高管、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合伙人)和政策制定部门等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三)实行导师组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校外实践导师主要聘请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政府部门有关专家担任,负责指导学生实习,提出实习需要解决的问题,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并协助校内导师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共同承担指导工作。
(四)加强实践环节,逐步增加实践教学的比例。在第3-4学期,研究生应进行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了解会计与财务实务,培养实践应用能力。
(五)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六)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本专业采用学分制,取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的总学分为46~50学分。设置的课程包括学位课、选修课和实践课。
(一)学位课(必须修满20学分)以及选修课(必须修满19~23学分)见表1所示。
表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学位课、选修课设置表
注:上表所列的课程中,除了学位课为必修以外,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两大类。
1、“限定选修课”共计13个学分,须修读7门课程,包括5门“公共选修课”(9学分)和2门“方向选修课”(4学分)。
(1)学生须从“公共选修课”的备选课程中修读2门“必选”课程(3学分),自选其余3门课程(6学分);
(2)上海理工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设置了“会计与财务实务”、“内部控制与审计”两个具体的研究方向,每个方向的学生须从该方向的备选课程中选择2门“方向选修课”(4学分)。
2、“任意选修课”包含6~10学分,学生可在备选课程(含限定选修课中未选过的课程)中选修3~5门课程。
(二)实践课(必须修满7学分)
1.参加本行业的社会实践活动(5学分)
在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以此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具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总结等方式,获得相应学分。
2.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2学分)
在学习期间必须参与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或协助指导老师通过实地调研形成教学案例、参与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并形成管理咨询报告、参加学生案例大赛、发表案例研究方面的学术成果。案例研究与开发活动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的案例开发工作情况或科研成果评定成绩,学生取得相应的学分。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必须撰写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方能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较大的应用价值,体现“实务导向”和“问題导向”,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已系统掌握会计理论、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具备综合运用会计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并解决企事业单位会计、财务、审计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论文类型一般应采用案例分析报告、调研(调查)报告、实务专题研究、组织(管理)诊断报告等形式,应对所研究的课題提出新的见解或解决方案。
学位论文应按照上海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相关要求和格式撰写,学位论文的正文篇幅不少于2.5万字,并附参考文献。学位论文应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要通过学位论文的撰写,真实地反映出研究生本人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提出新的见解或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
论文要求概念清晰、理论基础充分、立论正确、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案例资料及数据真实可靠、论理透砌、文字简练通畅、工作量饱满,体现成果的先进性和应用性。
1.学位论文工作的一般程序
文献阅读和调研、开题报告、论文撰写、中期检查、预答辩、重合度检测、盲审、学位论文答辩。
2.论文选题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论文的选题于第2学期进行,学生应首先进行文献阅读和调研。选题一般应聚焦于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以及与之交叉的相关管理、税务、信息技术、大数据、智能化在本专业领域的应用等相关领域,避免纯学术研究、纯理论探讨型的学位论文选题,鼓励学位论文选题与实习、实践、案例开发相关联。
3.学位论文开題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应于第2学期的前9周内根据论文选題,完成文献综述。并按照MPAcc项目中心的具体时间安排,在第2学期或第3学期提交开题报告并参加开题答辩。
文献综述的撰写应查阅有关课題方向和领域发展状况的国内外相关文献,数量不少于20篇(部),其中外文文献一般应不少于10篇(部),字数一般为0.5-0.7万字。
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内容和目标、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框架及方法、关键问题、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以及预期成果等。
学位论文开題答辩会成员为校内外导师组成的开题答辩专家组,开题报告应由包括校内外导师在内的专家组集体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开题报告一次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补答辩一次,再次答辩未通过者应申请延期开题。
审定的学位论文选题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较大调整,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项目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报研究生院审批。如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进行开题答辩。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第3学期,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需提交论文初稿及填写《上海理工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中期检查表》,由导师考核、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的进度和内容,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在确保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能在规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情况下经导师确认签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方可参加中期检查环节。未通过中期检查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原则上至少推迟半年后再重新参加论文的中期检查环节。对论文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安排的研究生应予以延期。中期检查于第3学期期末进行。
5.论文预答辩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二个月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通过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将建议至少推迟半年后再重新参加论文预答辩环节。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项目中心将预答辩委员会委员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反馈给导师和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在完成论文修改后需填写《预答辩——学员修改说明表》,经导师签字认可后方可参加论文下一环节。
6.论文重合度检测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审查即“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
根据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重合度)应低于15%。由导师签署“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反馈意见表”中答辩意见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的“盲审”环节。
全文重合度超过15%时论文需改写、重写同时延迟半年重新参加论文重合度检测环节。新定稿的论文需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再次检测意见表》,经导师签字确认、专业学位项目中心及管理学院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再次参加检测。
7.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的相关规定参加上海市及学校组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检查,并按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凡是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一般应在“盲审”通过,成绩合格后才能进入论文的答辩环节,具体参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8.学位论文答辩与论文评价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论文撰写完毕后,必须经由2名高级职称的评阅人评阅,其中必须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实务部门专业人员。经评阅合格的论文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环节。通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专家们考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内容是否有创新性见解,或是否具有实用价值等进行无记名投票及打分。对于平均分为90分及以上将被视为答辩委员会认可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候选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参加学院及校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完成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上海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证书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