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新媒体考研专硕
论述题:谈谈对反垄断指南的看法。
答题思路
本题可以算作是一道有关《反垄断指南》的开放性热点题,可以进行作答的角度比较多。比较常见的思路是可以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进行推进。首先回答《反垄断指南》是什么,这部分会考察考生的热点知识;然后阐述为什么需要《反垄断指南》,这部分需要与平台经济的特点相结合,解释为什么需要“新”的反垄断指南;其次解答反垄断需要怎么做,也即在平台反垄断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方法;最后再次与《反垄断指南》进行结合,结合前文所阐述的内容进行总结。
参考答案
《反垄断指南》指的是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其旨在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平台经济是指虚拟或真实交易场所的平台本身不生产产品,但可以促成双方或多方供求之间的交易,收取恰当的费用或赚取差价而获得收益的一种商业模式。
一、平台经济特点造就反垄断的必须性
1、互联网外部性导致平台经济更容易形成垄断,而垄断后会逐渐丧失进步的动力。网络外部性是指连接到一个网络的价值取决于已经连接到该网络的其他人的数量。每个用户从使用某产品中得到的效用与用户的总数量正相关。
因此,在平台经济领域,平台的“流量”往往比平台的“质量”更加重要。传统经济领域中的“质量为王”逐渐被“流量为王”取代,在流量上处于优势地位的巨型平台往往会因此处于不败的地位,不利于经济与技术的持续发展。
近年来,如苹果、谷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的经营策略逐渐趋于保守,纷纷保留了上千亿的现金储备。其主要经营方向也从自身的创新,转向了以投资收购其他中小企业,或模仿已经成熟的商业模式为主。这一现象不利于互联网技术的良性发展。
2、数字经济具有双重属性,其网络基础设施属性需要法律进一步监管。平台经济不同于传统的经济模式,其具有双重属性。其一是作为经济实体的市场属性,其二是作为网络基础设施的公共属性。因此,监管传统经济的反垄断方法针对平台经济是不恰当的,平台在获取经济收益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与社会义务。
3、数字经济的双边市场使其更易形成上下游垄断。平台经济是一个双边或多边市场。平台企业一边面对消费者,一边面对商家。平台经济通过双边市场效应和平台的集群效应,形成符合定位的平台分工。在平台分工的过程中,平台会通过其掌握的数据与垄断地位,向上游商家压价,向下游消费者抬价。例如近年来频发的“大数据杀熟”等现象。
二、平台经济的复杂性造就反垄断的困难性
1、平台经济模式的快速迭代造成及时立法的困难性。互联网平台经济依托于数字技术产生与发展,而数字技术每年都在快速更新。随之而来的便是平台经济模式也在快速更新。例如视频平台经历了由大制作的长视频到个人制作的短视频再到工作室制作的中视频风潮等。每隔几年,平台的经营模式都会发生变化,法制理念的更新速度难以跟上互联网理念的更新速度,且相关的立法多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缺少相关的“大法”。与此同时,各个规章制度间缺少良好的协调机制,管辖范围和管辖力度相互冲突。
2、平台经济的跨界性导致监管领域的重叠性与空白性。平台经济往往会涉及传统的经济领域的多个方面,使得传统的监管部门难以对平台进行有效的监管。目前在互联网治理领域,我国国家部门之间出现了明显的职权重叠与交叉,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广电总局、网信办以及国务院新闻办等相互之间的立法与监管缺乏协调性、系统性与一致性。此种状况亟需进行改革。
三、《反垄断指南》的着重点
反垄断指南主要在以下三个点进行了着重规范:垄断协议的制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经营者集中。这些规范限制了平台垄断企业的收购与投资,激发了市场创新的活性;对数据和算法的滥用进行了限制,抑制了运用数据进行的不公平价格行为;限制了平台的排他性,使其更充分的发挥了平台作为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
四、小结
反对垄断经济并不意味着反对垄断企业本身,垄断企业的产生是市场经济的结果之一,我们难以通过行政手段对其产生本身进行限制。但是对于垄断行为,如果不加以限制,会产生诸多恶果。《反垄断指南》的发布是平台反垄断的一个很好的开始,但仍然有许多困难需要解决。
[1]经济杂志.完善平台反垄断立法,助力数字经济发展,
[2]章晓英,苗伟山,互联网治理:概念、演变及建构,《新闻与传播研究》年第9期
作者/来源:胡师姐新传考研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