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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吉林大学电子校务平台学生相关校务资讯

一、关于做好级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及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核对研究生学籍信息是进行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基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11号文件要求,现将级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通知如下:一.核对入学报到信息内容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填写、实际报到人数,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和取消入学资格的人数。二.核对入学报到信息说明(一)学生基本信息核对新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学生空间”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表》,要求如实准确地填写表格内所有信息并重点核对已有信息,漏填或不填的同学将无法使用系统其它功能。(二)放弃入学资格确认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未到校报到的新生名单,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三)保留入学资格对新生因个人或其他原因在取得录取通知书后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要明确标注具体原因及时间,并完善相应备案手续。1.应征入伍未到校报到的研究生,需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8号)要求,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手续。2.因病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需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办理相关保留入学资格手续。3.年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的(未取得录取通知书的)少民计划、强军计划、支教团、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等类型学生需按保留类型准确填报。(四)取消入学资格1.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视为取消入学资格。2.研究生在同一学习时段只能注册一个学籍。若学籍已被其他学校注册,我校将按照取消入学资格予以标注。三.工作要求(一)学籍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录取的学历教育学生取得的学籍进行在线审核、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学习教育部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级研究生入学报到信息的核对汇总工作。(二)各培养单位需完成本单位《级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汇总表》的填报工作,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在9月9日、9月10日报送到鼎新楼C区一楼学生办事大厅3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yuyao

jlu.edu.cn。(三)学校将于9月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年9月2日

七、关于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发〔〕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纪律处分等级分类及各等级处分期限

1.警告,处分期为6个月;

2.严重警告,处分期为8个月;

3.记过,处分期为10个月;

4.留校察看,处分期为12个月;

5.开除学籍

二、除开除学籍处分外,解除处分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处分期满;

2.受处分期间,学生各方面综合表现良好;

3.受处分期间,学生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三、处分解除程序

处分解除工作由作出处分决定的单位开展,具体为:

(一)由学院作出处分决定的,解除程序为: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解除申请;

2.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作出解除决定;

3.学院将解除决定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二)由学校作出处分决定的,解除程序为: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解除申请;

2.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作出解除建议并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3.学生工作部研究后作出处分解除决定;

4.解除记过及记过以下处分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人签发,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由学生工作部报分管校领导签发。

四、工作说明

1.学生处分解除材料应包括《吉林大学本专科学生处分解除申请表》(见附件1)、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对学生处分解除事项形成的书面材料。

2.学院对学生处分解除事项形成的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解除处分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处分起始时间、处分原因和学院是否同意解除处分的意见。

3.学生处分期满后,学生应主动向学院提出解除处分申请,学院应在两周内研究提出是否同意解除处分的意见。

4.学生处分解除文件,学生工作部、学院及学生本人各留存一份,解除处分文件需放入学生本人档案内。

5.毕业生临近毕业处分期未满的、学生在毕业离校期间发生违纪行为的情况,请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见附件2)执行。

联系人:张长亮

联系

学生工作部

年9月2日

附件:1、t.cn/AiRceUnt2、t.cn/AiRce4V1

八、关于做好级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及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新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关工作,学校将对级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党员有关材料实行校院两级审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初审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指派专人对所有新生党员入党材料逐一审查核对,并填写附件1《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重点审查入党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要求正式党员的档案中必须具有)及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是否齐全规范、发展手续是否完备、发展过程是否符合程序等问题,对审查出的档案材料不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内容填写不规范、有涂改现象、时序颠倒、手续不完备、违反发展程序、使用旧版《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问题,要及时与其组织关系转出单位联系核实。

2.审查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是否规范。吉林省范围内转入的新生党员(包括吉林大学校内各院级党组织之间接转的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直接接转,不需要纸质介绍信;吉林省外(市、自治区)和部分吉林省内单位转入的须经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接转,并持有效期内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吉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显示的党费交至日期应为开具介绍信的当月。同时应持有加盖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的《党员登记表》。对不符合接转要求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基层党组织要指导新生党员及时到转出单位重新办理。

二、学校复审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初审情况填写《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一览表》(附件2全部新生党员必填)、《级新生党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新接收党员档案存在问题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于年9月14日16:00前将《级新生党员信息汇总表》、《新接收党员档案存在问题情况统计表》由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研究生工作部(鼎新楼A区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eishubo

jlu.edu.cn。年9月6日前,党委组织部会同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将对照《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和《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一览表》,对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审查情况及结论向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反馈。

三、履行手续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按照学校审查结论履行相应手续。将材料审查合格的正式党员档案材料按有关规定存入本人学籍档案;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在基层党委负责妥善保管,待办理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后再存入其学籍档案。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填写不符合规定、党员档案材料未通过审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档案材料缺失者,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暂缓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待有关材料完备后,再报学校审查。

2.吉林省范围内转入的新生党员(包括吉林大学校内各院级党组织之间接转的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无误后,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党务秘书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组织关系转接”模块,点击“接收”,并将该党员分配到具体的党支部(首先要维护好该党支部的党组织班子(领导集体)信息)。

3.吉林省外(市、自治区)转入的新生党员档案材料、介绍信审核无误后,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将介绍信回执联填写清楚并加盖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公章,在有效期内及时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安排专人登录学校《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系统》,录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打印出介绍信本单位存档(第2、3联),并将原介绍信粘贴到对应介绍信存根处,存档备查。

4.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新生党员管理工作,及时将新生党员编入党支部,按时收缴党费。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采集吉林省外(市、自治区)转入的新生党员信息并录入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5.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对新生党员特别是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安排专人与每个新生党员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和入党的详细过程,并对他们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提出希望和要求。同时相关的学生党支部也要尽快与新编入本支部的党员取得联系,做好预备党员的联系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考察不够充分,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6.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结合入学教育对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并为各班级(团支部)指派党员联系人。要对入学前已经提出入党申请或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做好联系培养和教育考察接续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有关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材料审查不及时、保管不善、漏报党员材料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张韫麒联系

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费淑波联系

学生工作部联系人:许广华联系

附件

1.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查登记表

2.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一览表

3.级新生党员信息汇总表

4.新接收党员档案存在问题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年9月2日

附件:1、t.cn/AiRVv1vX2、t.cn/AiRVv1un3、t.cn/AiRVvBq44、t.cn/AiRVvBH9

九、关于公示-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肯定我校教师在本科教学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投入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吉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校发〔〕19号),学校组织了-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教学委员会专家组评选,黄冬梅等50名教师拟获得-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卓越奖”、吴海琳等名教师拟获得-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优秀奖”。

现对拟获得-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卓越奖”和“优秀奖”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9月3-5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4:00前,具实名以书面形式反映到校教学委员会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室),联系。

附件:-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卓越奖”和“优秀奖”拟获奖名单

校教学委员会办公室

教务处

年9月2日

附件:1、t.cn/AiRVCalv2、t.cn/AiRVCSGK3、t.cn/AiRVCSlU

十、关于开展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成绩核对及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48号),现将年推免生成绩核对及综合排名的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绩核对

请各教学单位抓紧对级(五年制级)学生的成绩进行复核,组织学生网上课程成绩核对工作。

核对学生课程成绩的起止时间是从学生入学至第三学年课程结束(五年制为第四学年)。在复核中出现成绩有问题的,要按学校相关程序和要求在9月6日16:00前进行成绩更正,保证学生成绩的准确无误。

9月7日学生成绩更改系统关闭,学生网上的成绩将作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排序的主要依据。

二、推免成绩计算要求

推免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一)申请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5;申请“创新人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3。

(二)申请常规推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申请“创新人才”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三)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四)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五)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分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六)学院指定的限定选修课程确定后须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纸质版(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6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推免综合排名要求

(一)综合排名是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军事教育(军事训练)、大学英语I和大学英语(语言能力提高)、体育课不计入成绩排名。

学院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排名标准,如学习成绩占90%、科研创新能力和其他专业能力占10%。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备案并公布。

(二)全校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综合排名,其中:

1.常规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25%;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30%。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40%。

3.“创新人才”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

4.“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

5.“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综合排名须列本专业前25%。

(三)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学生,学院不得将这部分学生剔除后重新排名,不得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递补入围。

(四)学院应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符合推免条件的前提下,可对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特长、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及到国际组织实习(三个月及以上)等因素在综合排名时适当考虑,但这部分学生必须参加综合排名,排名不得单列。

(五)各学院综合排名须包含所有学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纸质版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排名的格式于9月9日11:00前上报教务处(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学校将按此成绩排名进行免试推荐。

四、其他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推免工作和当前的成绩核对、综合排名等工作,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维护推荐免试工作的严肃性,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

联系人:陈铎

联系

教务处

年9月2日

十一、关于申请年春季学期“亚洲校园”计划赴日本冈山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交换留学的通知

校内全体学生:

“亚洲校园”计划是为落实中日韩三国领导人会议达成的共识而在三国高校间开展的重要交流项目。在三国教育部共同确定的“亚洲校园”计划框架下,在试点项目基础上,我校与日本冈山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于年继续联合申报并成功获批“亚洲校园”计划。根据该计划设计,现选拔我校学生赴日本冈山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进行交换留学。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和学校简介:

该项目是为增进中日韩三国大学生之间的相互理解,加深其对三国文化、国情的认识和了解,为东北亚地区的发展培养具有广阔国际视野的青年精英人才而设立。

冈山大学创立于年,是日本排名前十位的国立综合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成立于年,是韩国历史最为悠久、实力雄厚的私立综合性大学,目前世界排名第95位(QS)。

2.学习时间和名额:

冈山大学:年4月-9月(一学期),5人;

成均馆大学:年3月-8月(一学期),5人。

3.学习专业:

冈山大学可接受学生的专业为社会文化科学研究科(社会文化基础学专业、比较社会文化学专业、公共政策科学专业、组织经营专业)、文学部、法学部、经济学部;成均馆大学可接收学生的专业为东亚学术院韩国语言文学、史学、哲学、文献信息学、比较文化学、全球文化内涵研究等专业。

4.报名资格:

(1)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非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及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3)全部必修课程无补考科目。

5.语言要求:

(1)冈山大学:本科生为日语,研究生原则上为日语;

(2)成均馆大学:本科生为韩语,研究生为韩语或英语,如果韩语水平没有达到TOPIK4,需在成均馆大学成均语学院进行每周两次的韩语课程学习。

6.费用:

(1)免除在冈山大学或成均馆大学期间的学费、教材费,正常缴纳吉林大学学费;

(2)冈山大学提供每月8万日元奖学金,并提供免费住宿(2人/间);

(3)成均馆大学提供本科生每月80万韩元奖学金,研究生每月90万韩元奖学金,并提供免费住宿(2人/间)。

二、报名要求和程序

1.我校承认学生在交换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关于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的办法,本科生按照教务处发布的《吉林大学本科生校际互派交流学习课程修读及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暂行)》(校教字66号)执行和《吉林大学本科交流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79号)执行;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科生报名时,应就交换学习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补选课程、奖学金评定及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宜征求所在教学科研单位教学秘书及负责教学工作的主管领导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报名。

研究生报名时,应与指导教师及所在教学科研单位就交换学习期间的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奖学金评定、论文答辩及毕业等事宜进行充分协商,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其同意后方可报名。

2.请拟申报该项目的学生下载《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本科生用)》(附件1)或《吉林大学学生赴国外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用)》(附件2);本科生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研究生经指导教师和所在教学、科研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学生本人携带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报名。

报名时还须提交相应的外语能力证明、成绩单和中文留学计划书(写明留学目的、研究方向,格式不限)。

3.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考试和评审;考试分为外语笔试、外语面试和心理测试(申报冈山大学的学生还要接受冈山大学的网络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经评审合格的人选名单将在校内通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上公示,被确定的人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对方推荐。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9月4日(星期三)。

2.报名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室

四、联系人

冈山大学项目:刘苏怡;

成均馆大学项目:郝爽。

吉林大学出国(境)学生选派工作小组

年9月2日

附件:1、t.cn/AiRVBi0m2、t.cn/AiRV3PCc

十一、关于开展“青春告白祖国”——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参观学习活动的通知

广大级研究生同学: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培养与厚植我校研究生的国防意识与爱国精神,坚定实现“中国梦”的信心与信念,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开展赴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参观学习体验活动。相关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级研究生(本次活动限额名同学)

二、乘车地点、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详细情况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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