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争鸣七评张继龙阿勒坦汗与土默

我在《六评张继龙阿勒坦汗与土默特:学术规范之引用问题(一)》中,就《阿勒坦汗与土默特》(以下简称《阿勒坦汗》)一书对他人论著“引用”的情况进行了评论,本文继续从学术引用规范视角出发,对《阿勒坦汗》一书在引用历史文献方面违反学术规范的现象作一些评论。

《阿勒坦汗》一书,在引用历史文献方面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一、引用二手资料

《阿勒坦汗》第41页:“《明史纪事本末·俺答封贡》(白话精评)记载:……”据《阿勒坦汗》“主要参考书目”可知,这里引用的是辽海出版社年出版的杨旸、敬知本、田禾译评《明史纪事本末》。无论是在第41页,还是在“主要参考书目”中,张继龙都未能正确地写出该书书名:《白话精评明史纪事本末》。该书的第一版是年由辽沈书社出版的。显而易见,《白话精评明史纪事本末》是在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基础上,经杨旸等人加工、改写后形成的普及性读物,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文献,在史学论著中是不能引用的。《学术规范导论》指出:“征引历史资料,也有一些基本的要求:第一,选材要精。其中,引原书而不引转手记载是一项绝对的征引原则。”[1]张继龙似乎根本不懂这个史学研究最基本的原则,在《阿勒坦汗》一书中,所有征引《明史纪事本末》相关记载之处,全部代之以对《白话精评明史纪事本末》的征引。此外,《阿勒坦汗》一书引用了一些《明实录》、《清实录》的有关记载,在其“主要参考书目”中标明的版本分别为《明实录·大同史料汇编》、《明实录·山西史料汇编》、《明实录类纂·河北天津卷》、《清朝太祖太宗世祖朝实录蒙古史史料抄》、《清朝圣祖朝实录蒙古史史料抄》、《清朝世宗朝实录蒙古史史料抄》等,均属二手资料。

二、文献版本不明

《阿勒坦汗》第2页“据《布里亚特蒙古史》记载:……”云云。在此处既未出注说明版本,在书后“主要参考书目”中也未见到该书的任何信息。不知这《布里亚特蒙古史》是何版本?是俄文原版,亦或是中文译本?是何年、由哪里出版?责任者是谁?这些相关信息一概不得而知。这样引用文献记载而不说明文献版本的现象,在《阿勒坦汗》一书中俯拾皆是,数不胜数。例如,该书通篇对《皇明北虏考》、《万历武功录》、《三云筹俎考》、《卢龙塞略》、《全边略记》等许多重要明代文献的引用,全部没有标明版本,只是在其“主要参考书目”第5条中,笼统地列出:“《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一、二、三、四、五、六辑,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对于研究明代蒙古史的学者来说,可以就此推定张继龙在书中引用的上述明代文献,可能就是《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本,但是,究竟具体一部文献出自该《史料汇编》的哪一辑?还必须一本一本地翻检。至于该《史料汇编》的责任者、出版社以及每一辑的出版时间这些文献版本的重要信息,全部被张继龙忽略不提了,这无疑会给读者阅读和验证史料造成不应有的困难。较之上述更加拙劣的是,在《阿勒坦汗》书中还引用了一些除明代文献以外的其它历史文献,如《南村辍耕录》、《蒙兀儿史记》、《皇朝通志》、《读史方舆纪要》等等,对这些文献的版本,无论是在该书正文中,还是在“主要参考书目”中,都没有给予任何说明。

三、史料出处笼统

在《阿勒坦汗》一书中,另一蔚为奇观的现象是史料出处的笼统。该书第87页:“据《读史方舆纪要》记载:‘(天山)在(哈密)卫北百二十里。……’”云云。《读史方舆纪要》为清顾祖禹所撰,卷(后附《舆地要览》4卷),约万字。张继龙所引用的记载,出自其中哪卷哪册?《阿勒坦汗》第页:“《明经世文编》记载蒙古地区的汉人说:‘虏中多半汉人,……’”云云。《明经世文编》为明人文集选编,明陈子龙等选编,卷,补遗4卷,篇章宏富。不知张继龙从哪卷哪册,哪篇具体的文档中找到了该条史料?此外,还有更出格的做法,即引用史料时,只标出某个出自《明经世文编》的奏疏之名称,而对《明经世文编》却只字不提。例如该书第7页:“曾任明兵部尚书,被称为‘五朝元老’的马文升在他的《为驱虏出套以防后患事疏》中,称河套地区……”云云,即为一例。与其费笔墨去介绍毫无意义的马文升的官职、地位,莫如踏踏实实用点笔墨交代更为重要的奏疏的出处,与其卖弄与问题无关的“学问”,不如老老实实把字数并不多的奏疏名称写对:张继龙列出的奏疏名称为《为驱虏出套以防后患事疏》,在《明经世文编》里正确的名称是《为驱虏寇出套以防后患事疏》。[2]该书第40页:“在《万历武功录》的年条下,提到明军曾俘虏一个叫‘铁莽提桴鼓’的土默特部小头目,……”《万历武功录》为一纪传体史籍,全书共14卷,篇,每篇中系年纪事。不知张继龙所引“年条下”出自卷几?又是来自哪篇传记?更不知张继龙如何从该书中找到了公历纪年?

《阿勒坦汗》第页:

明嘉靖二十六年()二月,阿勒坦汗向明朝求贡经多次挫折而不改初衷,他会集博迪大汗和侄子鄂尔多斯部首领纳延达赖济农、兄弟昆都仑汗巴雅思哈勒,希望各部不要入犯明朝,以争取蒙古和明朝通贡互市。……《明神宗实录》所载这次提出通贡互市的具体情况是:“俺答会集保只王子、济囊台吉、把都台吉四大头目商议求贡。……”

这里对《明实录》引用与上述对其它文献的引用一样,没有说明出处。《明实录》是明代历朝官修编年体史书,全书共13部,余卷,册,卷帙浩繁。引用其中史料而不说明出处,不仅别人无法检索、核对,连引用者本人,也难以很快重新找到。即使是文中所标明的《明神宗实录》,也有卷之多,不指明出处,依然难于检索、核对。如果根据上引张继龙文中的线索,进一步缩小检索范围,到《明神宗实录》中去寻找这条史料,通检全部卷也绝不会找到,因为该史料所反映的史实发生在明世宗嘉靖年间,检索这条史料也必须到《明世宗实录》中去寻找。[3]

同样的情况,接着又出现在第页:

第九次求贡为嘉靖二十八年(年)四月,据《明神宗实录》记载,阿勒坦汗率兵至宣府,为避免使者被扣杀,军士束书于矢端,射入城内。……阿勒坦汗在书中警告明朝,如不答应入贡,“秋且复入,过关抢京辅”,……

来看《明世宗实录》嘉靖二十八年四月丁巳条记载:

丁巳先是二月虏拥众寇宣府,束书矢端,射入军营中,及遣被掠人还,皆言:以求贡不得,故屡抢,许贡,当约束部落不犯边。否则,秋且复入,过关抢京辅。宣大总督翁万达以闻。上谓;“求贡诡言,屡诏阻格……”[4]

据此记载看,蒙古军队“寇宣府”发生在是年二月,而非张继龙“据《明神宗实录》记载”而说的是年四月;“寇宣府”者也未必就是阿勒坦汗;束于矢端的书信并未“射入城内”,而是“射入军营中”;所谓“阿勒坦汗在书中警告明朝”,实际上是在该书信中以及被蒙古方面遣还的“被掠人”都传递了同样的信息。《明实录》之所以把此事系于嘉靖二十八年四月丁巳条下,是因为在这天,明世宗对翁万达所奏报的情况做出了批复,但并不能说明所涉及的诸多事项都发生在该年四月。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张继龙又把记录在《明世宗实录》的嘉靖二十八年的史事,置于《明神宗实录》之中。可见,张继龙大概对明世宗、明神宗这两位皇帝和“嘉靖”、“万历”年号的对应关系还未来得及理清吧。

以上所举的例子,在检索其史料出处时尚且有一点线索可循,再来看看干脆不留丝毫检索线索的例子。该书第页:

《明神宗实录》也记载有与蒙古开市八年时的情况,记载说:“款贡以来,八年与兹,朝廷无北顾之忧,戎马无南牧之儆,边氓无杀戮之惨,师旅无调遣之劳,钱粮无浩贵之费。两镇边恒屹有成绩,官民城堡,次第兴建。……”到明万历十五年(年),因通贡互市使明朝产生了“北虏款市已十六年,取既款后十五年与未款时十五年较之,……又城堡赖以修,边地赖以垦,盐法疏通,蓄积称富,而生齿亦号富庶,款市之利不既彰彰哉”的情况。从《明神宗实录》这两段记载可见,通贡互市不仅节省了大量军费开支,……过去荒芜的土地重新开始耕种,人口也大量增加。

其中,从《明实录》中引用的两段史料均无具体出处,想要找到其出处,就必须通检《明神宗实录》。一般读者是很难去下此功夫进行检索的。另外,在两段引文中有许多错误。第一段中的错误:第一句“款贡以来”即已抄错,原文为“夫自虏款以来”;“边氓无杀戮之惨”,原文为“边氓无杀虏之惨”;“钱粮无浩贵之费”,原文为“钱粮无浩繁之费”;“两镇边恒屹有成绩”,原文为“两镇边垣屹有成绩”;“官民城堡,次第兴建”,断句有问题,“次第兴建”,原文为“次第兴修”。第二段中的错误:“与未款时十五年较之”,原文为“与未款前十五年较之”;“而生齿亦号富庶”原文为“而生齿亦号蕃庶”。[5]短短两段引文,竟然出现如此之多错误,可见张继龙是怎样对待史料引用的,而《阿勒坦汗》又是怎样一部错误百出的书。大概张继龙之所以对引用史料不说明出处的考虑之一,就是想要回避别人检索、查阅、核对他所引用的史料,从而发现他在引用史料方面出现的种种错误。

在史料出处笼统方面,更令人瞠目结舌、大开眼界的是张继龙对《明清史料》和《玄览堂丛书》的引用。《阿勒坦汗》第页:“《明清史料》记载:‘如哈喇慎二三万人,……’”云云。《明清史料》是明清档案史料集刊之一,从年开始编辑刊行,以干支为编号,至年共出版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10编,线装,每编10册,每册页,共公布了从明隆庆元年()至清乾隆三十一年(6)近年间形成的余件官方档案史料。[6]此处张继龙对《明清史料》中相关记载的引用,照样没有说明出处,在其书后“主要参考书目”中,也未见收录《明清史料》。那么,张继龙到底是从《明清史料》中的哪一编、哪一册、哪篇文档中找到并引用了这条史料,恐怕已经成为连他自己也说不清的悬疑了。

《阿勒坦汗》第~页,在说到万历十九年(年)四月忠顺夫人乌彦楚给郑洛复信一事时写道:“据《玄览堂丛书》记载,乌彦楚给郑洛的信全文如下:……”这里照例未给出具体出处。《玄览堂丛书》,著名学者、藏书家郑振铎辑,有正、续、三共3集,以明代文献为主,共收71种,是为大型丛书,其卷帙巨大,是治明代史者所共知的。张继龙引用此类大型丛书中的史料,竟然只给出丛书名,而不能确指该史料究竟出自其中具体哪一本书,他究竟是否真正翻阅过《玄览堂丛书》,实在令人生疑。鉴于在《阿勒坦汗》书后“主要参考书目”中,没有著录《玄览堂丛书》,加之其它一些迹象,似乎都证明,张继龙在此处全文引用的“复信”内容,是从薄音湖、王雄二位先生编辑点校《明代蒙古汉籍史料汇编》第二辑[7]中抄来的,而非引自《玄览堂丛书》。这就又构成了另一个问题:伪引。

四、伪引现象严重

所谓“伪引”,即“引用时的作伪,常常表现为在注释中的出处信息等方面弄虚作假,如掩盖转引,将转引标注为直接引用。另外,一些作者引用译著时本是引中文版却标注原文版。边码更便利了上述作伪现象。将转引标注为直引,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来自原著,均系伪注,属于学术不端行为。这不仅是对被转引作品作者以及译者劳动的不尊重,而且也是学术态度不诚实的表现。”[8]《阿勒坦汗》全书没有注释,在伪引方面表现更为突出。可以这样说,在该书所有引用之处,无论是对他人论著的引用,或是对文献史料的引用,基本上都存在“出处信息等方面弄虚作假”问题,因此都可视作伪引。在许多情况下,张继龙在该书中的伪引是与其抄袭互为表里的,即抄袭导致伪引,伪引又为抄袭提供方便和掩护。上述张继龙对《玄览堂丛书》的引用,已是很典型事例。下面再来看其它一些例子。《阿勒坦汗》第34~35页:

俄国人佩特林于年奉命出使中国,在他回国后为沙皇所写的报告中也提到一些土默特部驻地的情况,内中也提到了多罗土默的驻地,有关土默特部驻地的内容为:“由齐青诺颜的兀鲁思到塔拉土默特兀鲁思,骑马要走四天,台库塔屯王公居住在此。由台库塔屯的兀鲁思走三天,便来到裕尔楚青兀鲁思,这是博硕克蒂汗的领地。由博硕克蒂汗的兀鲁思向前走两天,来到一处黄蒙古人的兀鲁思,称为穆勒果青,当地有一位王妃玛勒齐哈敦,其儿子名叫阿尔楚塔图。在未抵达这块蒙古领土前两天路程的地方,需穿过一个山间峡谷——真使人毛骨悚然!一出那个峡谷,便进入蒙古地方,在峡谷出口处有两座砖石建的蒙古城镇名叫板升。”在出使报告的原件中,“塔拉土默特”为“图兰土默特”,“裕尔楚青”为“裕固尔青”,“穆勒果青”为“穆果勒青”,“博硕克蒂汗”为“博硕克图汗”,“阿尔楚塔图”为“温春台吉”。文中的“图兰土默特”就是多罗土默;“裕固尔青”即畏吾儿沁;“穆果勒青”即“蒙郭勒津”;“博硕克图汗”就是当时的土默特彻辰汗,那木岱的长孙博硕克图汗;“玛勒齐哈敦”即大成妣吉;“温春台吉”为大成妣吉与把汉那吉所生长子冷克木的长子。

这段文字抄袭自我年硕士毕业论文《明代后期蒙古土默特万户的各部落及其驻地》。关于这段抄袭、其中出现的错误及其它一些问题,当另文评论,此处只谈伪引问题。张继龙对于所引佩特林出使报告,同其它引用一样未说明出处,他所引用的是中文版,还是俄文版,亦或是其它什么版本?该报告是单篇文献,或者是被辑入什么文献?如果是这样,那么它是什么样的文献?版本如何?责任者又如何?这些信息统统被隐去。文中后半部分对于部落名称及人名的考订,在我的毕业论文中,注明是由日本学者森川哲雄做出的。在此,张继龙照样隐去不提,似乎是他的发明,如此明目张胆,无异于抢劫。对此,容待日后揭示。从伪引的角度看,在上揭短短的一段引文中,张继龙不仅对他所“引用”佩特林、森川哲雄的两篇文献故意隐藏了版本信息,而且还对该两篇文献的汉译版及其译者也只字不提。可以这样说,张继龙在此一处的伪引,就已具备了伪引的全部要素和特征。这样的伪引,目的就是为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大开方便之门,而抄袭他人成果后,为掩盖痕迹,也就势必采取伪引手段。

此类伪引,在《阿勒坦汗》一书中随处可见。该书第页:

《少保鉴川王公督府奏议》记载:“复案:查本年(隆庆六年,年)三月初九日,先准礼部咨,为北虏悔祸戒杀,事佛请经,希议给发。……准臣咨,据顺义王俺答累次具书,内开,伊营有西番僧一人,教伊众虏看经事佛,戒杀修善。向臣乞讨金字番经数部并剌麻番僧一人,为伊传颂经典,证明佛教等情节。该本部查,得金字番经止得三部。题奉钦依,行顺天府共造完金字番经三部。又将旧金字经二部,墨字经五部,装饰、整齐共十部行。”

张继龙这里标明引自《少保鉴川王公督府奏议》,照样未对该《奏议》说明出处。《少保鉴川王公督府奏议》,明万历二年刊本,现藏北京大学图书馆。由于是天下孤本,现已不外借。年至年,内蒙古社会科学院乔吉先生及师从乔吉先生的日籍留学生井上治二人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借阅该《奏议》,摘录其中与蒙古有关部分,形成了该《奏议》摘录手抄本。此后,治明代蒙古史的少数几位学者所利用该的《奏议》,就是此手抄本及其少数几件复印件。在张继龙的书中,出现对该《奏议》中史料的引用,确实令人生疑:大概这又是出自抄袭的结果。如需证实,且来对比一下。乔吉《蒙古佛教史·北元时期(~)》(内蒙古人民出版社,8年4月,以下简称《蒙古佛教史》)第88~89页:

然而,新近发现的有些汉文资料,对阿勒坦汗皈依佛教期间与明廷之间的各种交涉问题的一些细节,为我们提供了较为详细而具体的重要资料。其中不可忽视的,就是隆庆四年()正月上任宣大总督的王崇古的《少保鉴川王公督府奏议》(下称《奏议》)这一珍贵史料。

……

关于请求金字番经和传教僧人问题,据《奏议》记载:复案:查本年(隆庆六年,年)三月初九日,先准礼部咨,为北虏悔祸戒杀,事佛请经,希议给发。……准臣咨,据顺义王俺答累次具书,内开,伊营有西番僧一人,教伊众虏看经事佛,戒杀修善。向臣乞讨金字番经数部并剌麻番僧一人,为伊传颂经典,证明佛教等情,节该本部查,得金字番经止得三部。题奉钦依,行顺天府共造完金字番经三部。又将旧金字经二部,墨字经五部,装饰、整齐共十部行。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段史料的句读是乔吉先生进行的。对于其中“……证明佛教等情,节该本部查,得金字番经止得三部”一句,张继龙没有采用乔吉先生的断句,而是断句为“……证明佛教等情节,该本部查,得金字番经止得三部。”乔吉先生将其中的“情”、“节”二字断开,使之成为“证明佛教等情,节该本部查”,这是正确的断句,因为它符合明代奏疏中常见的“节该钦奉”、“节该奉圣旨”、“节该钦奉敕谕”、“节该户部题”、“节该部院等衙门”等用例,且“节该”一词在古代敕书中是固定用法。张继龙大概是看到“情”字后紧跟一个“节”字,便望文生义,自作聪明地将其读作“情节”,从而产生了“证明佛教等情节,该本部查”错误断句。张继龙这样做的动机,不外乎是要表明与乔吉先生的句读有所不同,为其抄袭做些尽可能的掩护,没想到却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弄出了笑话。

除上述这一处句读不同之外,对照上揭《阿勒坦汗》、《蒙古佛教史》二书的引文,不难发现,二者高度一致。首先,引人注目的是二者在史料裁剪方面完全一致。例如:“……准臣咨”一句中的省略掉的内容,在《奏议》原文中作:“顺夷情,变夷性,以维贡市事。”二书在引文中,同样删去这段话,已经显得十分巧合了。尤其是为了多凑字数,张继龙在《阿勒坦汗》一书中经常大段引用史料而不加必要裁剪。例如:在该书第页对所谓“乌彦楚给郑洛的信全文”的抄录,在第~页对《晾马台碑铭并序》、《北虏款贡碑记》全文的抄录等等。那么,在上述对《奏议》的引文中,裁剪、省略掉区区十一个字,这很不符合张继龙引用史料的习惯手法,结果却使之与乔吉先生对这段史料的裁剪完全相同,制造出一个毫无可信度的又一个“巧合”。更关键的是,二者在句读方面的错误也很是巧合。例如,“节该本部查,得金字番经止得三部”一句,《蒙古佛教史》断句有误,正确的断句应是“节该本部查得金字番经,止得三部”。《阿勒坦汗》的断句在此与《蒙古佛教史》完全一样,这难道又是一次巧合?如果这还不够,那让我们再往下看:“行顺天府共造完金字番经三部”一句中,《奏议》原文中作“金字经三部”,并无“番”字,《蒙古佛教史》引用时,衍出一个“番”字,“巧合”的是,在张继龙的引文中,也同样衍出一个“番”字。然而,这个“巧合”的概率应该为零。这样概率为零的“巧合”还不止这一处。在“墨字经五部,装饰、整齐共十部行”一句中,将“装饰”和“整齐”顿开显然是手误,而张继龙再次巧合地也出现了同样的“手误”。更有甚者,还是这句“墨字经五部,装饰、整齐共十部行”中,最后一个字“行”,在《奏议》原文中应该断句到下一句中:“墨字经五部,装饰整齐共十部。行据僧録司申呈”。《阿勒坦汗》的断句,又一次与《蒙古佛教史》的发生了“巧合”。这就是说,在《蒙古佛教史》引文的所有误差之处,《阿勒坦汗》的引文也出现了同样错误。有学者对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抄袭他人作品的标准进行论述指出:“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判断是否构成对作品有所改动的抄袭:……其次,要注意两部作品中发生的一些常识性、知识性的错误之处是否一致,这在我国台湾地区,法院称之为‘误写之处也照抄’。在台湾,有些人翻译他人作品,为防止被人剽窃,就常常采取有意漏译原书部分内容或加译一些跟原书内容不相干的文字的办法,作为日后控诉的有力的证据。”[9]在不同作者的论著中,出现了相同内容的文字,其中发生的错误又完全一致,就是抄袭最确定无疑的证据。上揭《阿勒坦汗》一书中的这段内容,正好成为了此类抄袭最生动的事例。而从学术引用的角度看,张继龙说上揭引文来自《少保鉴川王公督府奏议》,是符合所有伪引构成要素的、典型的伪引。不吝烦言,其目的当然是为抹煞抄袭的痕迹。

在伪引方面,张继龙还有更加惊人的表现,在他引用明代奏疏中竟然出现了现代语言。且看《阿勒坦汗》第6~7页:“在明成化六年(年),明都御史总督关中军务的王越在上疏中有‘河套地区水草甘美、适于驻牧’的描述……”在明人王越的奏疏中,出现颇具现代感的语言,着实令人诧异。为了证实其真伪,遍查《明经世文编》、《明实录》等明代重要文献,甚至是王越本人的文集《黎阳王襄敏公疏议诗文辑略》,均未见到此条记载。退而求其次,查阅清人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果然在其中发现了相似记载:“(王)越等奏言:‘河套水草甘肥,易于驻札’”[10]。张继龙既然对引文加了引号,就应该忠实于原文,一字一符不能改动。如若改动,就是伪引。这样的伪引也太离谱了。另外,张继龙所说“明成化六年,明都御史总督关中军务的王越”也有问题。根据《明实录》记载,王越于成化六年三月“参赞军务”,随同抚宁侯、平虏将军、总兵官朱永前往延绥“备虏”[11],截至成化七年三月,王越仍然是参赞军务。[12]而王越由右副都御史晋为右都御史,是在成化六年十二月乙丑[13],这已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接近年关。可见,王越在成化六年上奏时的身份,既不是“都御史”,也不是什么“总督关中军务”,而是右副都御史参赞军务。张继龙所说“总督关中军务”,在《明史纪事本末》中作“总关中军务”[14],二者不能随意混为一谈。况且,有明一代,根本就没有什么“总督关中军务”或“总关中军务”的说法,在《明史纪事本末》中,“总关中军务”也仅此一见,应为误记。如此“引用”史料,苦苦翻检文献还有何意义?如果有谁也想如此这般地炮制一部史学论著,所需史料可径直去捏造,何必再劳神费力地引经据典?!

五、多书同引

所谓“多书同引”,是指将许多文献并列在一起,作为史料出处进行引用的情况。这种现象,一般在学术论著中是很难见到的,而在《阿勒坦汗》一书中,却屡有出现。该书第页说道,把汉那吉降明后,明朝官员高拱、方逢时、刘应箕、刘绍恤等人“都写有这一事件的文章”,列举了这些“文章”:《伏戎纪事》、《云中处降录》、《款塞始末》、《云中降虏传》。然后,又罗列出《万历武功录》、《明史纪事本末》、《全边略记》等文献,之后说:“据各书记载,把汉那吉投明的原因均为阿勒坦汗以外孙女许聘鄂尔多斯,……”云云。结果是一方面把上述七部文献并列在一起进行引用,另一方面却没有从中引出一条具体的史料,而是把作者张继龙对该七部文献的相关记载进行综合后作出的议论当作了史料本身。

再来看一例。《阿勒坦汗》第7页:

综合《万历武功录》《四夷考》《王享记》《皇明北虏考》《殊域周咨录》《明史纪事本末》等明史籍和《蒙古通史》的记载,北元蒙古始入河套驻牧为天顺二年(年)春。这年,明朝安远侯柳溥防御蒙古失败。蒙古太师孛来(喀喇沁部人)和毛里孩(成吉思汗弟别勒古台第十六世孙,翁牛特部首领)及其部落进入河套。

这是一段典型的多书同引。尽管列举了六部历史文献和一部当代人的研究著作,但还是没有从中引出一条具体的史料,取而代之的是作者张继龙自己的叙述:“北元蒙古……及其部落进入河套”云云。其结果是形成了以自己的叙述为论据,再去论述问题的现象。这种自言自语、犹如梦呓般的“论述”,实在令人疑窦丛生。这就使人感到有必要翻阅一下上述文献,看看情况究竟如何。有如前述,这里首先遇到的问题依然是文献版本、记载出处等问题,查阅起来十分费事,在此不再评论,只看上述文献是否有张继龙所“综合”引用的记载。

在上述书目中,张继龙首当其冲列出了《万历武功录》。据该书卷七《俺答列传》(上)记载:

其(天顺)二年()春,孛来、阿罗出始入河套,安远侯柳溥御之,辄败。[15]

这与张继龙“综合”后作为论据的叙述大体上一致,但涉及人物不尽相同。关键问题是这条记载并不可靠。我们先来看成书最早(嘉靖三十一年,)的《皇明北虏考》对天顺二年蒙古首领孛来活动的记载:

天顺二年正月,孛来大举寇陕西,安远侯(柳)溥统兵御之辄败。御史刘浚劾(柳)溥,……已而虏大炽,关中震动,……[16]

上述记载,并未说孛来于是年进入河套,说的却是他大举入寇陕西,致使“关中震动”,表明孛来入掠活动于关中一带。据《明实录》记载,孛来这次入犯后出边,活动在陕西行都司(今甘肃省)镇番卫边外一带。[17]这些迹象表明,天顺二年春,孛来入犯陕西是由陕西行都司边外进入的,与河套无涉。再来看该书对蒙古首领进入河套驻牧的记载:

(天顺)六年()三月,罢陕西屯兵,各还镇。当是时,孛来稍衰,其大酋毛里孩、阿罗出少师、猛可与孛来相仇杀,而立脱思为王。

……于是,毛里孩、阿罗出、孛罗忽三酋始入套,争水草,不相能,以故不敢深入为寇,……[18]

这条记载指明,“始入套”的蒙古首领是毛里孩等三人,没有孛来,其时间则为天顺六年(年)。

下面,按张继龙上列书目中其它各书成书先后为序,核实一下张继龙所列各书的相关记载。

《殊域周咨录》卷十八《北狄·鞑靼》:

(天顺)三年(),虏孛来寇陕西,总兵安远侯柳溥御之,败绩。[19]

该书把天顺二年()之事,错记在天顺三年()条下。至于对蒙古首领何时入套驻牧,并无明确记载,只是在成化三年()条下,记道:

李贤等奏:“河套与延绥接境,原非胡虏巢穴,今虏酋毛里孩居处其中,出没不常。”[20]

《四夷考》卷六《北虏考》(二):

天顺二年春,孛来大举寇陕西,安远侯柳溥统兵御之,辄败,犹时饰小捷闻。……已而虏大炽,关中震动,乃召溥还,夺太傅。[21]

成化元年()春,王子与孛来并贡……虏诸酋亦内争,孛罗忽者结毛里孩,阿罗出者结癿加思兰,各树党相攻,出没河套中。[22]

《王享记》四《鞑靼·兀良哈》:

天顺二年春,孛来大举寇陕西,安远侯柳溥统兵御之辄败,犹时饰小捷闻。……已,虏大炽,关中震动,乃召溥还,夺太傅。[23]

景泰初始犯延、庆,然其部落不敢深入。其后虏我汉人,劫之为向导,遂入河套据之。[24]

从上引各书对天顺二年()春孛来活动的记载看来,基本都与成书最早的《皇明北虏考》的记载相同或相似,《皇明北虏考》可能是它们共同的史源。各书对蒙古首领入套驻牧的时间、人物说法很不一致,但共同的是都没有说此事发生在天顺二年,也都没有提到孛来。而《万历武功录》对天顺二年春孛来活动的记载,显然是把当年孛来入犯陕西和后来毛里孩等人入据河套合二为一、混为一谈了,是错误记载。再来看被张继龙归入“明(代)史籍”中的清代历史文献《明史纪事本末》的相关记载。该书卷五十八《议复河套》记曰:

英宗天顺六年(壬午,)春正月,毛里孩等入河套。

是时,孛来稍衰,其大部毛里孩、阿罗出、少师猛可与孛来相仇杀,而立脱思为可汗。……于是,毛里孩、阿罗出、孛罗忽三部始入套,然以争水草不相下,不能深入为寇。[25]

这段记载,其史源显然来自郑晓《皇明北虏考》,同样未说天顺二年蒙古首领进入河套之事。

张继龙大概是受到《万历武功录》错误记载的误导,认为天顺二年春孛来、毛里孩进入了河套。在研究历史时,被错误的记载误导在所难免,也无可厚非。令人称奇的是,张继龙对上述除《万历武功录》之外其它文献中的相关记载是如何“综合”的,竟然能够不经任何史料核实、考订、甄别、辨析工作,只凭想象便能从中“综合”出关于天顺二年孛来、毛里孩二人率部进入河套的“记载”?!这就不是被误导了,而是在真真切切地编造史料,误导读者!照此逻辑演绎下去,任何学术问题,哪怕是最难以解决的学术问题,都可以利用众多有关、无关的文献来“综合”出所需的“记载”,作为论据加以解决。

至于张继龙所说的“《蒙古通史》”是否有他所说的记载,实在没法核对,因为至今为止,还没有见到有这样一本书行世。如果把它理解为当代学者的著作,那么,在蒙古族通史方面,目前国内主要有两部著作,即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撰,年9月由民族出版社出版、0年10月修订出版的《蒙古族通史》(上、中、下)三卷本和“《蒙古民族通史》编委会”组织专家撰写,由内蒙古大学出版社从2年11月开始陆续出版的《蒙古民族通史》五卷六册本。

这两部蒙古族通史方面的著作尽管全面叙述了蒙古族发展的历史状况,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但要从此类书的叙述中,去查找对于数百年前某历史事件有价值的记载,就大错特错了。其观点、结论都可引用,但它们不是可以“综合”出来的“记载”,如果利用此类书中所引用的史料,再去“综合”出“记载”加以引用,就会导致利用多次倒手的资料,这在学术研究中是最忌讳的。即便如此,为了不留死角,我们还是需要看看这两部通史著作中,是否真有可供张继龙“综合”出“天顺二年春孛来入驻河套”这样“记载”的记载呢。

在《蒙古族通史》中,根本没有关于天顺二年孛来进入河套的任何信息,只有“大约在年,孛来率兵进入翁牛特部部长毛里孩驻牧的黄河西套和亦集乃一带驻扎”的叙述。[26]在《蒙古民族通史》中,同样见不到关于天顺二年孛来进入河套的任何叙述。在该书第三卷第页,据明人张雨《边政考》记载说道:“景泰初,已经有一些蒙古部落进入河套,人数不多,且是冬春之际乘冰冻河封出入,不敢久居。天顺间阿罗出进驻河套,频频劫掠明边。……所以成化以后毛里孩、孛罗忽、满都鲁、癿加思兰等相继入居河套。”[27]可见张继龙说从《蒙古通史》中“综合”出“记载”,纯属子虚乌有。抛弃了职业道德,背离了学术伦理,破坏了学术规范,完全可以在需要的时候,胪列更多无关的书目,以虚张声势,吓唬蒙骗读者。这大概就是张继龙书中屡屡出现多书同引现象的原因和动机吧。

如上所述,《阿勒坦汗》一书在引用历史文献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就是许多被其引用的历史文献,没有被收录到该书“主要参考书目”中。既然张继龙在其《声明》中,赌咒发誓说道:“本人郑重声明,《阿勒坦汗与土默特》是本人在参考《阿勒坦汗与土默特》所列参考书目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存在任何抄袭行为。”[28]那么,这也就提示我们去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按照张继龙这个说法中的逻辑来推论,这些在他“主要参考书目”之外的历史文献及引自其中的许多史料,均不在他的“参考”范围之内,加之据这些文献、史料展开的论述,应该全部是违规“引用”,或曰抄袭自他人论著吧。

如此引用文献记载,大概就是要通过对记载的擅自篡改、对史料的任意拨弄,达到对学术研究蔑视亵渎、对历史面貌恣意涂抹、对所有读者蒙骗误导的目的,一言以蔽之,就是要通过玩弄“学问”来欺世盗名。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看,如此行径,不仅谈不上任何学术意义,反倒会留下遗笑后世的巨大笑话,不仅羞辱了作者自己,如果任由此类谬误流传于社会,甚至会羞辱这个时代。

年10月12日

[1]杨玉圣、张保生主编:《学术规范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4年,第页。

[2][明]陈子龙辑《明经世文编》卷63《马端肃公奏疏二》,据崇祯平露堂刊本影印,中华书局年,第-页。

[3]上引那段史料:“俺答会集保只王子、济囊台吉、把都台吉四大头目商议求贡……”一句出自《明世宗实录》卷,嘉靖二十六年四月己酉,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年影印本。

[4]《明世宗实录》卷,嘉靖二十八年四月丁巳,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年影印本。

[5]本条史料原文请见《明神宗实录》卷79,万历六年九月甲戌,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年影印本。

[6]“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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